张家港市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反腐败改革创新

    张家港市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扎实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推进体制改革,提名考察出新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张家港市乡镇(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市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程序(试行)》,努力形成体制科学、机制顺畅、责任清晰、措施得力、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

    落实“两个责任”,评议质询新作为。严格执行落实“两个责任”实施细则,制定下发《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党(工)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操作规程(试行)》,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以“两个责任”为核心,以市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一把手为重点,严字当头,把压力传导到基层,督促指导全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全市层面形成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委监督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严格监督检查,集中巡察新气象。依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管平台,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定期对全市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即知即改、立改立行,扎实做好苏州对我市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及中央对江苏、省委对苏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开展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成立2个巡察组,对4家单位进行集中巡察。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始终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先后对4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关案件下发专项通报,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委挂帅出征,各级纪委监督履责。 (王辉)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雉水网 » 张家港市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反腐败改革创新
分享到: 更多 (0)

新如皋 更专业 更方便

联系我们新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