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特大危害食品安全案宣判 34名被告人被处有期徒刑

新如皋消息: 经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由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危害食品安全系列案近日宣判。该系列案件涉及江苏、安徽、上海、山东、天津等多个省市,涉及有毒狗肉1万余斤、毒鸟11万余只、氰化物1000余斤。34名被告人因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处以八年至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4年11月的一天,如皋市白蒲镇的张大爷发现宠物狗不见了。当天下午,张大爷在一处收购点发现了自己的宠物狗惨遭杀害,张大爷随即报了警。接警后,公安人员迅速赶到该收购点,并发现一条“供药、毒狗、卖肉”的“毒肉链”。

收购点的老板老甘原名甘付和,如皋市下原镇人,从事狗肉收购生意已有20余年。警方从记账本里发现,仅两个月时间,老甘一共收了1.4万余斤毒狗,其中一半通过大巴托运给朱春祥、孙海林等5人出售,销售金额共计3.3万余元。

警方顺藤摸瓜,很快将买卖毒狗肉的朱春祥、孙海林等人抓获。据这些嫌疑人供述,有毒狗肉主要流向安徽、山东、江苏宿迁等地城乡结合部的饭馆。

经侦查,警方逐步追查到了做毒狗生意的的易西、周德福和易子副,还抓获了章国全等8名毒鸟人。

江苏如东的孙海林到案后供述了隐藏在毒肉背后的毒药交易链:氰化钠是从如皋市的陈华处购得,其上家是盐城市亭湖区的马宏生,而马宏生的上家则是家住天津河西的于孝强。于孝强被抓后交代,2011年至2013年间,在未取得买卖危险化学品资格的情况下,他先后3次在山东省临清市从丁某(另案处理)处购得氰化钠1100斤,并多次转卖,从中牟利。

2015年2月,为章国全等毒鸟人提供呋喃丹的张永龙也被警方抓获。据张永龙交代,这些毒药均是他通过网络购买,再通过快递或大巴托运给下家。

办案过程中,公安人员将查获的狗肉、鸟肉等送专业机构检验。结果显示:随机抽取的狗肉样本中均含有氰化物和琥珀胆碱成分,鸟肉中含有呋喃丹成分。而这些化学品或药品均受国家严格管控,属高毒物品,人一旦食用了含有上述化学成分的有毒肉制品,将对健康产生极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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