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罪,我非常后悔,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周某在庭审现场几度落泪,这与大半年前那天下午,他用铁锤、菜刀伤及妻子、岳母时的情景形成鲜明对比。那一天,他用凶器在妻子租住的地方,将妻子、岳母砍伤,甚至还用菜刀抵在妻子脖子上,让妻子伸手给他砍;那一天,他给身为律师的妻子带来巨大伤痛,让妻子失去了做律师的勇气。10月21日,周某在合肥市中院受审,面对检方故意杀人的指控,他说没有。
疑点一:有没有杀人故意?周某:他只用了两成力量
今年3月2日,周某以看小孩为由强行进入了张娟(化名)租住房内。张母以及张娟要求周某离开,周某入室后将大门反锁,从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内拿出一把羊角锤,朝着张母的头部砸去。张母向厨房躲避,周某紧跟其后,用锤子朝着张母头部连续砸击导致其昏倒在地。随后,周某拿起厨房的菜刀,朝着张母的头部连续砍击,张娟上前夺刀,周某用菜刀将张娟手部、头面部、脚部砍伤。直到邻居报警后,民警赶到,母女二人才被送往医院。
检方认为,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周某辩称,他当时没有想要杀人,用锤子砸岳母的时候,用的是锤子的侧面,而且只用了两成的力量。张娟表示,当时周某拿菜刀抵在她的脖子,让她伸出双手给他砍,她说以后还要靠双手带孩子,周某才中止。经医院诊断,张娟多处手脚筋被挑断。为此,周某辩称,当时拿刀是为了吓唬两人,可能在争执的过程中,刀子伤了她们。不过周某承认,事发时妻子曾向他求饶,他却说“已经晚了”。
疑点二:是不是备好凶器?周某:债务纠纷防身用的
周某表示,事发当天他从外地出差回合肥,开车在高速公路的时候,妻子给他发消息称,在网上给孩子买了东西,需要用他的账号,让他把手机上的验证码发给她,“我当时在开车就没有回应”。周某称,随后他来到妻子租住的地方看孩子,因为这件事情与妻子、岳母发生了争执。
一气之下,他拿出包中的羊角锤。那么,包中的羊角锤从何而来呢?周某说,这个羊角锤是他近来一直都带在身边用来防身的。因为他与另一人之间有经济上的纠纷,对方多次找社会人士找他麻烦,因为这件事情他多次报警求助,所以他在包中装着羊角锤和一把水果刀用于防身,妻子也知道这件事情。另外,周某还表示,妻子之所以在外面租房子住,也只为了给这些找麻烦的人造成一种假象,不让妻子受牵连。
疑点三:是不是多次家暴?证人多次看见受害人有伤情
周某说,自己与妻子感情一直较好,之前因为家庭上的一些小事小吵小闹过,但在这之前他也没有对妻子进行过家暴。“我和岳母的关系也挺好的,她喜欢看《男生女生向前冲》,我们还经常坐在一起看电视。”
不过,多名证人证言显示,周某与岳母发生了矛盾,另外,周某曾经多次对妻子张娟进行家暴。张娟的亲戚多次看到其面部、颈部有伤,张娟也说是周某殴打造成。张娟的亲戚还表示,曾接到周某的电话,说张娟若再躲避会杀害张娟和她母亲。
另外,周某在多年之前因为与前女友分手后,对前女友的生活进行骚扰,因为严重干扰他人生活,被合肥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周某表示认罪,但是认为自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他说,自己当时的一些举动也是为了保护孩子,想把孩子从案发现场厨房抱到客厅,以免孩子受伤。在昨日庭审中,周某也表示对不起自己的孩子,提到孩子时多次落泪。据张娟的代理人透露,张娟因为此事遭受了巨大的心理创伤,今后已经没办法再在合肥做律师工作。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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