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每到农村收割季节便会在路上巡回宣传公路上禁止晒粮,然而还是有人听不进去。11月1日晚,盐城市大丰开发区三号路七灶河桥附近,一辆电动车经过该路段时没看清路面上晒的稻子,失控撞上路边看粮的老奶奶和一名7岁的女孩。
据介绍,这条路刚修还没有装路灯,正好最近几天农民抢收稻子,下午刚收好就放在路边上准备明天晒,电动车行驶到稻子上时突然失控一头撞上晚上在路边看稻子的老奶奶和一位小女孩,电动车驾驶员头部受伤严重,老奶奶和小女孩受轻微外伤,老奶奶的女儿看到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110、120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和抢救伤者。
记者立即赶到现场时,伤者的嘴里鼻孔及耳朵还在流血,经医生处置后被抬上救护车送到医院抢救。现场看到一辆电动车车头向西倒在路北边,在路边上还躺着一位老奶奶,随后记者赶到医院了解了,电动车驾驶员因头脑受伤严重,正准备手术而且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具体事故原因还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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