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开始,在南京市的城市道路违章停车,城管和交警两个部门都可以贴违章停车告知书,然后由交警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根据相关规定,贴违章停车告知书和拍照取证的人,必须是身着制服、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正式工作人员。但是昨天晚上,在南京市秦淮区长巷西街有市民发现,一名身着便装的男子正在路边拍照取证、贴违章停车通知书,而且男子拒绝透露自己的身份。
昨天晚上六点多,在南京市秦淮区长巷西街一家饭店门口的快车道上,停放着十多辆机动车。一名身着便装的男子对这些机动车逐一拍照上传,贴上违章停车通知单,对于市民的质疑,男子不愿亮明身份。见市民一路追问,男子后来不再继续贴单,而是转身离开,并且警告市民不要再跟随。
男子贴在车上的违停通知单落款为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记录人签章显示为彭伟、王振宇二人。今天上午,记者找到秦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时,工作人员均表示,视频中的男子既不是彭伟也不是王振宇。
工作人员表示,彭伟、王振宇是该局委派到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城管科的正式执法队员。根据规定,违章停车拍照和张贴通知单必须由执法队员自己操作。陌生男子贴的违停告知单属于光华路街道城管科所有,至于为什么上面会盖着两名执法队员的章,要去问街道城管科。
在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城管科,负责人看完录像后表示,贴单的便装男子姓蒋,是城管科的普通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城管科科长朱笑封介绍,协管员是协助管理,因为有好几条路,只有8名执法队员,执法队员在周围,如果有情况通知的话,正规的执法队员应该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那么昨天晚上六点左右,彭伟、王振宇两位执法队员是否在值班,协管员蒋某是否真的为两名执法队员辅助执法,视频中为何又始终没有两位执法队员的身影呢?该负责人没有回应,他又表示,协管员蒋某给违停机动车拍照、贴违停告知单并非是执法行为,只是取证。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记者从警方也了解到,张贴告知单必须是持有执法证的城管正式队员,协管员没有执法权,不允许上路处罚违停。目前,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查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违章停车固然不对。一个街道城管科的普通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在没有正式执法队员在场的情况下,对路面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张贴违停告知单,本身也违反了我国的《行政处罚法》,而光华路街道城管科负责人对这种最简单的法律常识都不懂,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我们也希望秦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查部门,能尽快拿出调查结果,给公众一个合理的交待。毕竟执法部门在执法的同时不能带头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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