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泰州姜堰交警公布了一起交通事故的监控录像。虽然事故中双方并没有任何接触,但是,事故中的轿车却仍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监控画面显示,10月27日下午两点左右,一辆轿车沿溱潼镇府前路由东向西行驶,在超越了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后,随即向右急拐,三轮车猝不及防摔倒在地,造成骑车老太右肩胛骨骨折。
泰州姜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溱潼中队副中队长许鹏介绍,我们随即找到驾驶员沈某,沈某当时就称他没有碰到这个骑三轮车的老人,他认为他没有责任。
交警调阅了监控后发现,沈某的轿车确实没有碰到三轮车,但是这并不代表沈某没有责任。
姜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溱潼中队副中队长许鹏介绍,当时老人在沈某的右前方行驶,沈某超过之后就立刻拐弯,没有给老人留下避让的空间,这个事故的发生根本的原因是因为沈某。
交警最终认定,在这起事故中,沈某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经过协调,沈某赔偿受伤老太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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