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平系列性侵杀人案:疑犯从警察眼皮底下逃脱

江西乐平系列性侵杀人案:疑犯从警察眼皮底下逃脱

  自认是“乐平5.24案”嫌疑人的方林崽

江西乐平系列性侵杀人案:疑犯从警察眼皮底下逃脱

  两位律师调阅“5.24案”卷宗

  11月30日,“乐平5·24奸杀案”在江西高院再审。

  因为该案,黄志强、程立和、程发根、方春平四人被判入狱,但乐平却没未因此回归清净。反而,在2004年至2011年的8年间,紧邻城区的登高山一带,发生十余起针对女性的侵害案,作案方式包括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等,其中四位女性遇害。

  于是,在乐平有了两个相似的大案,一个是“5·24奸杀案”,一个是5·24案“真凶”入狱后继续发生的“平乐系列性侵杀人案”。

  “这是全国都不多见的案件”,2011年4月,公安部首席刑侦专家乌国庆受邀到案发地进行指导,时年75岁的乌国庆曾将这一系列案件称为“奇案”。

  8个月后,2011年12月4日,随着中店村村民方林崽落网,该案告破。

  在看守所,在指认现场,在庭审上,方林崽均表示“绿宝超市老板是我杀的”。

  特别是在景德镇中院庭审上,方林崽更交代了该案的一些细节,并称“要在媒体和律师都介入的公开环境下,才愿意指认郝强的藏尸地点”。

  而遇害的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和女子郝强,正是上文中黄志强等人入狱的原因。如今“一案两凶”,而之前因“乐平5·24奸杀案”获刑的人,正在焦急等待江西高院的再审结果。因为,这涉及到他们能否自由?是否清白?

  针对女性作案

  带走现场全部烟头

  11月28日,“乐平5·24奸杀案”获刑者方春平的代理律师张维玉向封面新闻(thecover.cn)记者透露,乐平警方在调查5·24案时,方林崽曾被警方讯问,但最终从警察眼皮底下逃脱了。“如那时方林崽被抓获,也就不会有所谓’登高山奇案’了!”

  从乐平警方发布信息,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乐平登高山奇案”的首宗案件,发生于2004年8月30日。而此时,黄志强等人已被重审维持判处死刑。

  据《信息日报》报道,2004年8月30日,接渡镇江严洲村妇女王某在为父母上坟回家途中,遭歹徒袭击身亡,疑被强奸或猥亵;2008年10月9日晚,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女职工阮某在公司招待所遇害。此外,一蒙面男子曾闯入某中学宿舍,对多名女生实施猥亵。

  警方称,从接警情况分析,2004年以来,乐平先后还有数名女性曾遭一名歹徒袭击,所幸性命无忧。歹徒随身携带绳子、斧头和尖刀三种工具,往往用绳子从背后突然勒住受害者颈部,致昏迷后实施强奸或猥亵,如遇反抗,则用斧头或尖刀残害,手段十分残忍。凶手作案时间飘忽不定,每个月每一天甚至每一时间段都有作案可能,不分昼夜,但一年仅作案一至两起。

  关于作案时间和地点,警方也给出详细信息——市郊,不分室内外,数起竟发生在初高中女生宿舍,但大多为野外山林草丛、乡间小路。其随意伺机选择目标,不分老幼,小到未成年人,大到五六十岁老妪。另外,作案人还具有较强反侦查能力。

  另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在现场抽完烟后,往往将烟头全部带走,绝大多数案发现场未留下有价值线索,有的甚至毫无痕迹。

  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11月22日,江西高院举行5·24案庭前会。据透露,该案又有新证据浮出水面。新证据是江西高院确定再审此案后,省检察院在一份物证检验报告中,发现还有一份未移送的检验报告。乐平公安局应省检要求补交。这份物证检验报告中,检材包括现场提取的20余枚烟蒂,以及包括方林崽、黄志强、程立和、方春平、程发根、蒋泽才、汪水家(汪深兵父亲)、程雪娇的血样。鉴定结论显示,所检现场提取的3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

  堪称“奇案”

  查了三万人未觅真凶

  每年都有女性遭到侵害,给乐平带来强烈影响,安全感也备受影响。有女性甚至不敢单独出门。

  据乐平公安局通报,面对压力,该局竭尽全力展开侦破。首先将嫌疑人锁定为被判过刑、疑有变态行为的本地人。为此专程派员前往某农场,调查所有乐平籍的劳改服役人员名单,累计达2970名。不过,警方调查档案竟查阅了1988年之后的,但逐一被排除。

  江西媒体报道称,时至2009年下半年,尽管该系列案件列为重中之重攻坚,但排查了3万人后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专案民警的足迹几乎踏遍了大半个中国,但收效甚微。

  对该系列案件,公安大学心理学教授李玫瑾认为,犯罪嫌疑人属一种变态行为,主观随意性十分大,毫无客观规律可循。

  遇害者家属称

  嫌疑人作案后“挑衅警方”

  11月28日,坐在乐平一家酒店大堂里,回忆起遭杀害的爱人,王先生依旧悲痛不已。他回忆说,凶手非常猖狂,每次犯案后,不仅打电话勒索,还打电话报警称:“我杀了人,喊熊武破案。”

  王先生称,熊武系时任乐平市公安局副局长。现在回想起来,这是凶手故意扰乱警方调查视线,而采取的反侦察手段。在警方调查劳改服役人员时,有老民警提出,可否把调查对象往1988年前推几年,不过专案组并未采纳。

  真凶落网

  犯案动机是“找回自尊”

  时间来到2011年12月4日。当晚23时30分左右,乐平刑警大队接报警称,在市郊罗源村附近山上,一男子以打的为由,劫持一名三轮车女司机,并向家属索要1万元。民警赶到现场围捕。追至离案发现场几公里外的蔚蓝家园小区时,发现一男性嫌疑人,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一把短斧、一把自制匕首、两根绳子、三根烟蒂及现金8500元。

  经审查,男子名叫方林崽,中店村村民。12月6日,方林崽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其中包括一起未报警的命案。

  11月2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得景德镇市检察院“景检刑诉【2012】48号”起诉书。这是检方公诉方林崽的起诉书。据检方指控,自2004年8月至2011年12月,8年间,方林崽在乐平杀害妇女三人,强奸妇女7人,奸淫幼女一人,绑架他人勒索财物一次,抢劫3次,猥亵妇女4人。其犯罪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强制猥亵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一人犯罪,应当依法数罪并罚。

  方林崽被抓时47岁。1982年,曾因盗窃罪以别名被判刑四年半,1988年刑满释放。

  方林崽的家,距黄全正家不远,是个四代同堂的健全家庭。平日,方林崽表现正常,从事浇水泥的重活,吃苦耐劳,收入尚可,家里建有一栋三层楼房。“他很老实,怎么看怎么都不像坏人。”一位邻居说。

  屡屡犯案的原因何在?民警介绍,方林崽选择以侵害女性方式,竟是为了找回自尊。不定期会冒出强烈的作案冲动,异常兴奋到无法控制。每每这时,他便带上斧头、匕首、绳子到市郊游荡,随时选择目标,逮谁算谁。作完案后,他又会充满愧疚。乐平公安局副局长汪春焱曾告诉当地媒体,方某曾在侵害一名十二三岁少女后,突然“良心发现”,以路人身份拨打110,透露小女孩的位置。

  5·24案

  嫌疑人曾遭调查却被排除嫌疑

  调阅5·24案卷宗,张维玉律师发现,该案发生后,方林崽曾接受警方调查。时间为2000年12月6日。调查方向是一张IC卡。

  卷宗记录,警方在追查遇害者郝强IC卡时,发现与中店村村民程贵秋有关联。通过审查程贵秋,其交代2000年用过6张IC卡,两张来自程冬生、方林崽。

  据程贵秋交代,其从方林崽处购得的IC卡,图案为恐龙骨头。警方据此传唤方林崽。方林崽接受调查时称,图案是什么他不认识,和花钵形式差不多,好像有脚,有多少只不清楚。卡上有泥巴,卡是他捡来的。

  张维玉律师引述卷宗内容说,程贵秋讲到方林崽给他的IC卡,已被他用完,卡的特征不符合。虽方林崽陈述的IC卡特征类似,但不足证实其重大嫌疑。“民警仅凭这份口问笔录,便排除了方林崽嫌疑。可见,办案民警对细节的不重视,直接导致了方林崽从眼皮底下溜走。”

  对方林崽的连续犯案,作为受害者家属,王先生有着不同看法。

  王先生说,如5·24案民警更为警觉,按IC卡线索追查,方林崽极有可能已被抓。他也就不可能在以后的八年,犯下一系列针对女性的侵害案。“而5.24案的成功逃脱,或许也让方林崽变态侥幸心理加重,其胆量越来越大。否则,他怎么会在犯案后,主动打电话报警,还与警察叫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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