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消息: 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其中如皋的一家企业两种产品上“黑榜”,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进行了公布。
南通水明楼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明楼瓷瓶特曲酒”和“一品喜酒”,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
经查该生产企业的化验室清理出95年检测留样的56瓶计27公斤白酒(酒精度是52度),没有考虑到原国家标准可以添加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而新的国家标准已不允许添加,在未经检验的情况下,将留样产品充当基酒进行勾兑,造成生产的产品不合格。
对此,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对企业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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