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都市记者在周口鹿邑法院采访被打、摄像机被砸、 欲报警手机被抢!记者正常采访,周口鹿邑法院为何暴力阻挠?
事情还得从前几天周口鹿邑闫先生的求助说起。
前几天,都市频道接到周口鹿邑闫先生的热线,闫先生称:三年前,自家养的藏獒咬伤了邻村的老太太。
老太太将闫先生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定闫先生赔偿老太太32000余元赔偿金。
让人想不到的是,闫先生的子女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了这个案子的另一份判决书!令他们感到奇怪的是,这份判决书中的赔款金额并不是法院说的3万2千元,而是1万7千元。
记者在周口鹿邑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找到了这份判决文书,发现这份同样是2014年1月13号发布的判决中,和法院执行的赔款金额的确不同。
闫先生说,为了这个事,他没少折腾,但是始终没有人能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都市记者和闫先生一起来到了周口鹿邑法院,让人没想到的是,记者也吃了闭门羹。
之后,记者在执行庭见到了一位了解案情的工作人员。当记者问到这两个判决书到底以哪个为准时,这位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一个案件,两个不同的结果,这位工作人员也很困惑,他建议闫先生继续走司法程序。
随后,记者再次和闫先生一起到周口鹿邑县人民法院,希望法官能给一个明确的说法。
周口鹿邑法院的保安告诉记者: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去郑州学习了。 之后他们便紧紧关上了大门。
一个小时后,一位法院工作人员要走了记者的联系方式,告诉记者下周一再来找他,但该工作人员并不愿意告诉记者他的电话和名字。
今天(12月5日)是周一,都市记者再次到周口鹿邑法院采访!不过,让人没想到的是,法院说好的“周一见” 却是用“拳脚”相见!
今天上午,记者刚到法院门口,两位身穿警服的工作人员突然冲到记者面前,开始抢夺摄像机。 当记者说:你们没有权利抢我们机器时,抢机器的人群中有一人说:是领导让抢的!
在争夺机器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还殴打了记者。当记者拿出手机准备报警时,就连手机都被抢走!
随后另一名记者报了警。十几分钟后,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让人没想到的是,民警简单了解情况后,竟然坐上了法院的一辆无牌照警车离开了现场!
当记者问民警为啥坐着法院的车走了?民警却说:坐哪个车是自己的权利!
在派出所,记者见到了鹿邑县法院政治处的孙主任,他终于回应了关于闫卫星案件一个案子两个判决书的问题。他说:上网的时候没有严格把关,这个是草稿,可能是写失误了。
当记者问法院政治处的孙主任,正常采访,为什么法院工作人员抢记者机器时,孙主任说,当时自己不在场,并不清楚。
谁能想到,光天化日, 在人民法院门口,亮明身份的记者还会被强抢机器,遭遇暴力。记者是正常采访,周口鹿邑法院又为何暴力阻挠?这两个不一样的判决结果,到底有何隐情,闫卫星夫妇如此奔波,却又为何迟迟得不到结果?都市记者将继续关注!
(原题为《记者正常采访遭遇法院工作人员“打砸抢”!打人者放言:是领导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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