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澎湃新闻报道《乌鲁木齐一女子醉驾路虎,翻车后反辱骂踢踹施救交警,被刑拘》后,12月13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其官方微信账号就此事通报称,目前,该女子已经被关押进看守所,乌鲁木齐交警将以危险驾驶罪情形特别严重及妨碍公务罪,将此案移交检察院做进一步审理。
在警方公布的两段韩某某道歉视频中,韩某某表示,对于事发当天的情况,她只对自己酒驾后翻车有一点印象,但对于其它辱骂、殴打警察等片段全然没有印象。直到清醒后看到朋友发给她的视频,才知道事情的整个过程。
对于辱骂、殴打警察的行为,韩某某解释称,也许是当时潜意识里感受到人民警察的威严和强势,所以想要进行对抗。对此她真诚致歉,承认她的言行哪怕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都是一种人身攻击,更何况是对为人民辛苦服务和付出的公职人员,“我很后悔”。
通报中公布的立案决定书、传唤证和拘留证显示,乌鲁木齐公安局局决定对该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已被关押进看守所,并被传唤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区分局接受询问。
该通报中还表示,乌鲁木齐交警将以危险驾驶罪情形特别严重及妨碍公务罪移交检察院做进一步审理
此前澎湃新闻报道,12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水磨沟区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新民东街大河洗浴路段有一辆白色的路虎车自翻,驾驶员受伤。随后,该女司机被民警送到医院后,该女子反而辱骂、掌掴、脚踹民警。经检测该女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43mg/ml,远超80mg/100ml这一醉酒驾驶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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