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男子吸毒引燃汽油烧死女友 开庭3次至今未判

  一场火灾,夺去了江西女子付湘霞27岁的生命。

  比付湘霞大16岁的男友黄琦斌点燃了这团“死亡火焰”。公诉书显示,黄琦斌在吸食毒品后意识欠清,用打火机烧烤毒品时引燃了付湘霞面前盛有汽油的不锈钢碗。

  但让付湘霞亲属不解的是,既然黄琦斌意识不清,两人距离又很近,为何付湘霞全身63%三度烧伤,黄琦斌却无大碍。

  家属希望权威机构鉴定造成湘霞烧伤的原因,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给出的答复是:省内机构无法鉴定,省外机构未给肯定答复。

  2015年,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应以失火罪追究黄琦斌刑事责任。家属则认为,检察机关应以放火罪提起公诉。

  此案经西湖区人民法院三次开庭审理,至今未判。西湖区法院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法院审理期间,当事人多次申请对相关材料进行鉴定,但鉴定过程所耗时间不计算在审判时限范围内。

  失独:27岁女儿被烧伤致死

2014年11月18日凌晨,付湘霞就是在二楼左起第二间房里被烧成重伤的。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图

  2016年的最后一天,在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冯川镇的一幢居民楼里,肖菊玲把女儿的照片放在掌心,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那是一张被放大了的证件照,红底白边。照片中的付湘霞表情严肃,看不出任何喜怒哀乐。

  肖菊玲的丈夫付光华告诉澎湃新闻,付湘霞是家里的独女,如果没有那场事故,如今已满30岁。2004年,付湘霞从宜春一所中专学校辍学后,在南昌胜利路步行街一家精品店里当起了导购。同年,肖菊玲和付光华先后前往厦门打工,一家人每年春节才能团圆一次。

  2010年,付湘霞在家过完春节后,再也没有回过家。两三年后,付湘霞开始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

  付光华回忆,2014年11月18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以下简称西湖公安)刑侦大队一名刑警告诉他,付湘霞出事了,现在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让他赶紧过去。

  付光华提供的一份由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烧伤科出具的《入院记录》显示:付湘霞身体体表70%-79%烧伤,至少有一处三度烧伤,因呼吸道烧伤休克。

  12月9日,该科作出《死亡记录》,宣告付湘霞死亡。《死亡记录》载明,付湘霞的主要死因为火焰烧伤全身71%;呼吸道烧伤。直接死因为脓毒血症、感染性休克、呼吸衰竭、循环衰竭、急性肾衰竭。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具的《入院记录》显示,付湘霞全身71%的面积烧伤。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图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烧伤科医生邓鸿敖告诉澎湃新闻,付湘霞全身63%的面积为三度烧伤、8%的面积为深二度烧伤,属于特重度烧伤合并重度呼吸道烧伤,在其收治的病例中并不多见。

  火灾:男友吸毒引燃碗中汽油

  烧死付湘霞的火灾,发生在她被送往医院的两个小时前。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西检刑诉〔2015〕385号起诉书记录了这场火灾发生的原因:2014年11月17日晚,黄琦斌与其女友付湘霞在位于南昌市井冈山大道自来水公司A3栋二楼北面第二间房间暂住。

  次日凌晨3时许,黄琦斌吸食了毒品麻古,精神意识欠清,付湘霞坐在身旁用汽油擦洗不锈钢碗,黄琦斌用打火机准备再次烧烤毒品麻古时,瞬间将旁边付湘霞盛有汽油的不锈钢碗引燃,继而引燃沙发、付湘霞身上衣服、冬用烤火器等室内家具物品,黄琦斌警觉着火后,随即用手扑打付湘霞身上火焰,并将被害人拉到阳台自来水龙头处,用水将其身上火焰扑灭,同时使用过道灭火器到屋里灭火。

  周围群众发现火灾后拨打110、119报警,随后黄琦斌独自乘坐出租车逃离现场。

  2017年1月4日,澎湃新闻前往火灾发生地时发现,该楼二三层过道的阳台已经被装上了护栏和窗户,设置在一楼入口旁的消火栓显得缺乏维护。

  案发两天后,黄琦斌投案,其尿样与甲基苯丙胺试剂相检测,结果呈阳性。也就是说,黄琦斌吸食过冰毒。黄琦斌到案当天,因涉嫌放火罪被西湖公安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黄琦斌被西湖公安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2015年3月13日,西湖公安向西湖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期间,该院将案件退回西湖公安补充侦查过一次。西湖公安补侦后,西湖区检察院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付湘霞生前的证件照。 受访者供图

  西湖区检察院认为,黄琦斌吸食毒品后,不慎将汽油点燃,造成火灾,致一人被烧重伤后经医治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家人:男友意识不清为何基本无碍

  江西经炜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孝灿表示,作为付光华的代理律师,他对检察院的公诉意见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但他并未向澎湃新闻阐明他的辩护意见。此外,他表示,因案件未结,不便出示此案相关书证。

  付光华的亲属、此案另一位代理人李先生称,对于西湖区检察院以失火罪起诉黄琦斌的决定,他无法认同。他认为,此案疑点多,不应以失火罪起诉,而应以放火罪或故意杀人罪起诉。

  李先生称,卷宗显示,发生火灾的房间内存放有大量汽油,且黄琦斌已在房间内居住三个半月。他认为,黄琦斌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对其吸毒可能导致的后果做出预判。

  付光华称,发生火灾的地点是黄琦斌的哥哥黄瀚斌的工作单位。针对房间内存放有汽油等问题,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并发短信给黄瀚斌,均未得到回复。

  让李先生不解的是,公诉书中记载,坐在付湘霞身旁的黄琦斌吸食毒品后,用打火机再次烧烤毒品时,引燃盛有汽油的不锈钢碗,据此可推断两人的距离足够近。但实际的后果是付湘霞被烧成重伤,而“精神意识欠清”的黄琦斌为何会几乎毫发无伤?

  此外,李先生通过周孝灿查看过此前的部分书证,黄琦斌的朋友程志强的证词显示,据其供述,黄琦斌打车离开现场后找到程志强,并告诉程志强自己在公司里生气了,拿汽油烧到人。前述内容有西湖公安作出的西公刑补侦字〔2015〕22号补充侦查报告书为证。

  不过,李先生未向澎湃新闻提供除公诉书以外的其他书证。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因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西湖区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不宜接受采访。

  警方:烧伤成因无法鉴定

  付光华提供的由西湖公安出具的西公(刑)鉴通字[2015]0035号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付湘霞的死亡原因为“大面积烧伤后出现严重感染,终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付光华及李先生称,对于警方作出的死因鉴定,家属没有任何意见。但付湘霞到底是怎么被烧伤的,应该有个鉴定结果。

  据李先生介绍,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黄琦斌是否系过失犯罪,起刑点相差7年。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作出的《情况说明》。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图

  截至发稿,家属仍未等到这份鉴定结果,只等来了一份盖有西湖公安刑事侦察大队公章的《情况说明》。这份落款日期为2016年5月4日的《情况说明》称:“我队办理的黄琦斌放火案中,关于对被害人付湘霞烧伤后果的成因鉴定,我队已多次委托省内消防、医院、法医等权威机构进行鉴定,但是得到的都是无法鉴定的回复。后来根据法院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也与外地多家有能力及资质的机构或专业人士联系,请求进行鉴定,但是也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

  对于前述付光华的说法以及李先生提到的书证等内容,西湖公安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采访要通过南昌市公安局。南昌市公安局宣传处工作人员短信回复澎湃新闻称,为不影响法院公平公正审理此案,该局不宜接受采访。

  日记:“惹火他我就惨了”

  检方起诉书还显示,黄琦斌比付湘霞大16岁,无业。

  付光华称,女儿从未跟家人说过自己谈恋爱的事情。付湘霞过世后,黄琦斌的父母将付湘霞的衣服、日记本等遗物交给付光华后,付光华才知道女儿和黄琦斌在一起已近十年。

付湘霞的日记。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图

  付湘霞曾在日记中写道:“虽然他(黄琦斌)这次没有动手打我,可我的精神状态一直高度集中着,因为我怕我一不小心又会将他惹火,那我就惨了,简直就是度日如年,所以做什么我都轻声着。”

  2011年6月19日,父亲节。当天,付湘霞在日记中写下了她想对父母说的话,并解释了自己不接父母电话不回家的原因:“无脸面对你们,辜负了你们对我的期望,而且还过着非人般的生活。”

  尽管这本日记本仅有女儿在2011年4月和6月写下的不到10篇日记,但付光华据此推断,黄琦斌有暴力倾向。

  付湘霞遭遇不幸后,付光华夫妇俩就再也没外出打工过。做过两次手术的付光华只能打点零工,每月收入没有保证。肖菊玲给人照看老人,每个月能挣1800元。如今,全家人就靠这点钱维持生计。

  付光华出示的西湖区法院传票显示,黄琦斌涉嫌失火罪一案,已于2015年8月3日、2015年11月16日及2016年6月18日各开庭审理一次,均未宣判。

  西湖区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介绍,该案正在审理中,法院审理期间,当事人多次申请对相关材料进行鉴定,但鉴定过程所耗时间不计算在审判时限范围内。

失去女儿,付光华夫妇悲痛万分。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图

  “你们能照顾我一时,但不能照顾我一世。好好活着,开心活着吧!爸、妈,有机会我一定跟你们团圆的。”

  付湘霞在日记中写下的这个愿望,终究没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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