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查处一起“不合理低价游”案 当事人被罚款3万元

  新如皋消息: 2017年1月,如皋市文体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查处一起未经许可经营旅游社业务并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案件,对当事人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不合理低价擅自组团赴港澳旅游的行为,根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给予当事人郭某三万元人民币罚款,有关责任人员如皋某保险公司王某三千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这是如皋市查处的首例自然人未经许可并以不合理低价组织开展旅行社出境业务的案件,也是全省范围内成功查处这类行为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 打着“保险”、“驴友”、“户外活动”、“美食团”等旗号招揽游客、组织开展旅行社业务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类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组织旅行社业务,一方面存在不合理低价竞争,另一方面无法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权益,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这类案件在查处过程中普遍存在调查难、取证难、处罚执行难等问题。

  这起案件的成功查处,得益于如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2016年如皋市整合市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的执法职能,组建市文体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减少了行政执法部门和层级,加强了基层执法人员和装备,提高了基层执法效能。

  下一步,如皋市文体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将依照国家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南通市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部署,继续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如皋市的旅游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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