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公布
我市4家合作社榜上有名
记者近日获悉,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发出《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的通知》,共认定2082家合作社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我市共有4家合作社榜上有名。
据了解,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要求经济实力较强: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在300万元以上;生产鲜活农产品(含林产品)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等,进入林产品交易市场和林产品交易服务平台流通,销售渠道稳定畅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社务管理普遍采用现代技术手段等。
我市“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分别是如皋市长蝶观赏鱼专业合作社、如皋市超然果蔬农地股份合作社、如皋市恒孚稻米农地股份合作社和如皋市万福禽业专业合作社。(融媒体记者丁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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