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本次专门的长江流域立法,明确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让我们的探索更有法可依”,2月25日,在南通大学主办的“凝聚法治共识 筑牢长江保护之基”《长江保护法》实施学术研讨会上。
如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负责人吴亚红所作的题为《长江生态资源司法的实践与思考》的交流发言,获得主持人及与会专家、学者的一致肯定。
如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作为江苏“9+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中的一员,历来重视环境资源应用法学研究工作,通过多形式、全覆盖的业务培训、业务研讨会,以及与行政机关、专家、教授等探讨交流,提升专业素养,撰写的多篇案例、论文获奖,法官们也多次在复旦大学、河海大学等高等院校举办的高层学术论坛上交流研讨心得,办理的一起“被告人李绪根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日前入选全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学术研讨会中,作为与会的唯一一家司法机关代表,吴亚红庭长先介绍了江苏“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及如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基本情况。
随后结合审判实践,从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强化长江流域系统完整性保护、构建协同保护机制,践行长江流域治理新理念、贯彻生态修复理念,促进长江流域水资源持续利用三方面介绍了如皋法院护佑长江碧水蓝天的经验做法,并就人民法院将如何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据了解,此次论坛系由南通大学省重点高端智库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主办,南通市法学会宪法法理学研究会与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协办,相关高校环境资源法学教授及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通讯员:郑森林 陈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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