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黄金面纱,助力执行攻坚

新如皋报讯    2月7日,如皋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钱某某罚金、责令退赔纠纷一案作出裁定,因钱某某未能及时缴纳所犯刑事案件的罚金12万元及退赔人民币291147元,我院依法查封扣押其与案外人周某某共有的金银首饰(约354.93g)中其享有的一半份额(共金银首饰14件,合计177.81g)。

为对查封扣押的14件黄金首饰进行司法拍卖,执行局决定先行移送至我院立案庭司法鉴定科进行市场参考价评估。

在司法鉴定科审查、立案、组织摇号确定并委托评估机构后,4月14日,执行局法官张鑫和司法鉴定科督办人陈洋携带14件黄金首饰赶赴南京,与南京正态珠宝艺术品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人员在约定时间到达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

在大家的共同见证下,由检测中心收样、铺货、称重、拍照,并对首饰进行无损检测,以确定案涉黄金的品质。

检测结束后,评估人员当场勘验首饰情况,如实记录其颜色、光泽、工艺及磨损程度等技术参数,经督办人现场核对无误后签字。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漫长等待,14件黄金首饰全部检测、勘验完毕,由督办人当场签字确认取回、一一封存,并督促机构及时出具评估报告。

近几年,我院司法鉴定案件的数量节节攀升,每年均在1000件以上。今年以来仅评估类案件所涉金额已达上亿元,从审查立案、组织摇号,到现场勘验、送材取材,再到核查报告、监督机构,每一项步骤司法鉴定科督办人均小心谨慎、保质高效,保持鉴定机构与业务庭的双向沟通,为化解大量纠纷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通讯员:周天赟  汤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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