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8月24日上午,一起排除妨碍纠纷的当事人冯某的孙子向执行干警徐向伟发来了履行义务的照片。至此,这起因邻里通行矛盾引发的排除妨碍纠纷执行案件得到了妥善化解。
如皋市搬经镇万全村的姚某和冯某是几十年的老邻居,近几年双方因界址争议引发纷争。村里多次组织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来到法院,搬经法庭庭长王卫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并实地走访勘察,发现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交界范围种植的农作物及树木。姚某认为,冯某种植的树木占据了公共通道,给自己进出农田耕作带来不便。冯某则认为,树木及作物长在自家界址内,并没有侵犯姚某的权益。
王卫华庭长将双方带到争议现场,明确了双方的界址,并从法理、情理等多个角度组织双方调解,几番协调之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内容包括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清理界址三米内的涉案树木、排水沟等,并就今后界址附近的树木高度、农作物种植范围等作了约定。
协议签订后,双方并未按照协议内容完全履行。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冯某按照约定清理树木和农作物。冯某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姚某按照协议疏通排水沟等。
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干警徐向伟在掌握案情后,立即联系双方到法院谈话,要求双方对照调解协议,各自明确已履行内容、尚未履行事项。
8月18日下午,徐向伟与王卫华庭长,以及当地村干部和矛盾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姚某和冯某争执的排除妨碍现场,对双方尚未履行的事项逐一明确,并分头释法,释明不依法履行有可能带来的失信风险,劝说双方本着睦邻友好、守望互助的原则,主动履行各自义务,彻底化解矛盾。
最终,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宽限彼此时间,并承诺积极履行。
8月19日,姚某主动联系徐向伟,反映其已按照协议要求履行,并将照片发给徐向伟;冯某的孙子也主动通过微信向徐向伟等人表示感谢,承诺会按照现场确认的履行事项及时履行。
邻里通行关系是最常见的一种相邻关系,通行是维持人们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条件,如果通行权被侵害,那么正常的生活秩序便会被打乱。公民都有在公共道路上通行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侵占公共道路以致侵犯他人的通行权。
(郝文科 卢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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