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9月1日是如皋市中小学生开学的日子,如皋法院刑庭党支部书记姜燕庭长应邀来到下原初级中学,开设法治小课堂,题为“‘典’亮青春,与法同行——民法典时代青少年应当具备的法治素养”,为同学们送上新学期第一堂法治课!
课上,姜燕庭长先简要介绍了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让同学们对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有了初步了解。
随后,结合我国民法典及刑法的相关规定,姜燕庭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同学们讲述了年龄与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关系,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理清了自己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样的人,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
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被侵害案件,姜燕庭长列举了涉未成年人校园暴力、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诈骗、性侵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告诫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要不断增强规矩意识、权利意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自觉学法,做知法、懂法的人;二是自觉守法,做言行有度的人;三是慧眼识险,做远离侵害的人;四是遇事找法,做依法维权的人。
本次法治小课堂内容丰富、形式生动,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倪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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