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化身“卖羊倌”,如皋法院秒结执行案

新如皋报讯    “快看,执行法官在抓羊!”近日,位于如皋市搬经镇的某农场内上演了一出抓羊大戏,这次抓羊的“羊倌”不是别人,正是如皋法院的执行干警。

“法官,常某农场的母羊下崽了。”这天,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朱某打来的电话。母羊下崽为何要惊动执行干警?原来,朱某与常某因借贷纠纷诉至如皋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了限期履行4.8万元借款的还款协议。但常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在采取网络查控及搜查措施后,决定对常某所有的20只活羊(含下崽产生的孳息)进行就地查封,并交由常某自行保管。

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举报母羊下崽的电话后,立即赶赴被执行人常某家中,要求常某对现有的23只活羊尽快自行处置并履行还款义务。由于常某对羊贩们开出的价格都不满意,始终舍不得将羊卖掉,但又无法提供别的财产交由法院处置。现场谈话无果后,执行干警将常某传唤到法院,继续做工作。

9月15日凌晨,常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依法宣布拘留。戴上手铐的常某慌了神,赶忙联系家人凑钱。第二天一大早,常某家人送来了3.2万元现金,对于剩余执行款,常某同意按之前商谈的价格变卖羊群来履行。

执行干警立即带常某前往农场变卖羊群,因羊群处于散养状态,且收羊人人手不够,现场的执行干警见状一同参与到抓羊行动中, 23只羊被一只不少地被抓入笼中,收羊人当场给付常某卖羊款1.6万元,执行干警随即组织常某与申请人交接款项,案件执行完毕。

“无债一身轻啊!”常某由衷地发出感叹。考虑到常某已履行还款义务,且具结悔过,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常某的拘留措施。

动物的查封执行中较为少见,为确保标的物价值不贬损,有效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案执行干警对活羊采取了就地查封的措施,并在后续的执行过程中现场进行处置,保证了查封财产能够得到较好的保管,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顺利实现。

(通讯员: 陈路遥  邱观玉    责任编辑:张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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