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社区,开庭普法零距离

新如皋报讯  近日,由长江法庭法官孙俊驹审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如皋市长江镇海坝社区准时开庭。因本案涉及房屋租赁事项,周边的房东和租户们也纷纷前来旁听。孰是孰非?旁听人员也进行了激烈讨论。

今年6月,胡阿姨和侄女小胡商议在长江镇开一家烧烤店,说干就干,二人便着手开店事宜。经过多方考察,小胡找到一家心仪的店面,并与原店主邵军签订了店面转让协议,支付了押金与六个月的房租共45000元。当胡阿姨与侄女满心欢喜进行装修时,却被该店面的房主告知不能从事烧烤生意。原来,房主在楼上开了一家宾馆,其表示烧烤的油烟味将会影响其本人的生意。小胡将该情况告知邵军后,邵军承诺与房主沟通但一直无果。为了要回“创业金”,胡阿姨和小胡只能一纸诉状将邵军告上法庭。

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到庭陈述案件事实。休庭调解过程中,旁听群众也纷纷参与进来。孙大爷说:“小邵啊,我觉得你应该把转让费退还原告,毕竟他们没办法进店装修营业,让他们承担损失没有道理。” 邵军却认为其也是“受害者”,房主租赁房屋时并未告知不能从事烧烤生意,现在导致自己不能转让房屋,相关款项应当由房主退还。本案最终因双方差异过大调解未果,将择日判决。

庭审结束后,长江法庭法官助理孔德莱就《民法典》中涉及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旁听人员日常租赁时发生的问题进行了答疑。随后,还针对海坝社区拆迁后居民住在多层住宅内的实际情况,对《民法典》中有关高空抛物的责任承担向在座的群众做了通俗易懂的宣讲,助力社区构建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通讯员 佘佳佳 郝玲丽    编辑 王琦)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雉水网 » 巡回法庭进社区,开庭普法零距离
分享到: 更多 (0)

新如皋 更专业 更方便

联系我们新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