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日前,如皋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专职司机盗窃老板价值410余万元茅台酒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余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余某当庭流下悔恨的泪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余某系某房产公司老总的司机,得知老板酒窖里有不少茅台酒,在一次帮老板洗车的时候,余某就偷偷配了一把酒窖的钥匙放在身上。
2020年5月份,余某第一次进入酒窖,他小心翼翼地偷了两瓶飞天茅台,后至某酒庄出售,获得1500元。多日后感觉老板没有发现,余某的胆子大了起来,再次进入酒窖盗酒。从2020年5月份到2021年3月份,余某每个月都进入酒窖盗窃茅台酒,从两瓶开始,到后来一次两箱,最多达到四箱。直到案发,公司人员发现酒窖里的酒少了一大堆,价值几百万元,才报警。
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发现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从其家中搜查到偷盗到手未来得及转手出售的茅台酒。经委托鉴定,余某盗窃茅台酒价值达4104443.32元。经余某交代,其盗窃茅台酒均向城区多家酒行出售,获得的违法所得有200余万元,庭审中其供述,出售茅台酒所获赃款,大部分被用于打赏抖音或其他平台的主播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遂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和认罪认罚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判决责令被告人余某退出全部赃款发还被害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90后的余某未将心思用在工作上,却动起了盗窃自己老板财物的歪心思,他将在监狱中度过十四年。本案也警醒公司管理者,应当妥善保管重大财物,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及时止损,更好地保护好公司财物。
(通讯员 姜燕 编辑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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