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跨区域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新如皋报讯    6月1日,在“世界6·5环境日”到来之际,如皋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跨区域审判白皮书》(2021.6-2022.5)及10起“长江大保护”典型案例,通报如皋法院一年来环境资源跨区域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如皋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雪红,长江法庭(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负责人吴亚红出席会议,如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夏华主持会议。江南时报、南通日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本报告年度,如皋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2件,同比下降49.67%;审结193件,同比下降41.69%。其中,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6件,涉长江水域16件,占比61.54%,相较于上一报告年度的数据,长江水域的非法捕捞犯罪下降80.49%,长江“十年禁渔”的成效得到明显巩固,司法护江效应凸显。

会上,顾雪红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的主要内容,她说,除了一以贯之的严厉惩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外,相较于上一报告年度,今年的白皮书存在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刑事案件同比下降8.39%,行政案件同比上升6.79%,表明如皋法院下一步将依法监督行政机关查处生态环境方面的行为;二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计24件,增幅9.17%,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与检察机关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协同性、持续性,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作用。

随后,吴亚红通报了跨区域管辖三年来涉“长江大保护”10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这些案件从审结的193件案件中筛选而出,其中刑事8件,行政和民事各1件。吴亚红表示,在刑事案件中,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行为的同时,始终将预防性、修复性生态司法理念贯穿全过程,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无法外之地,彰显守护家园碧水蓝天的决心。在行政案件中,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职能,督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履行职责。在民事案件中,准确适用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和生产生活权利的充分保护。

“刚才白皮书中提到,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明显下降,能否介绍下近几年如皋法院是如何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的?”现场,有媒体代表提问。顾雪红回答说,如皋法院主要从瞄准打击重点、用足法律手段、营造舆论氛围三个方面开展“十年禁渔”工作,接下来,如皋法院将持续保持对破坏长江渔业生态犯罪的高压态势,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和两高《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最大限度地凝聚守护长江母亲河的社会共识。

下一步,如皋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打造带有“如皋特色”的精品案例和“如皋品牌”,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切实担负起推动环境资源法律实施的重要职责,为建设美好生态家园贡献司法力量。

(通讯员 吴洁 钱春妮 编辑 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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