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绿色税制”助力企业“绿色转型”

新如皋报讯  7月13日,如皋生态环境局、税务局两部门携手合作,联合签署《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绿色税制建设 助力企业发展转型联动工作机制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启“绿色税制”引领企业“绿色发展”新模式。

为充分发挥税务和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提升如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水平,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如皋市开启绿色税收杠杆作用,在推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公共污水处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等重点绿色治理工程项目方面先行先试,推动“深化绿色税制建设 助力企业发展转型”的联动机制建设。

座谈会上,如皋生态环境局、税务局就“绿色税制”引领企业“绿色发展”相关情况进行交流探讨,明确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横向联系,强化举措,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协议》就绿色税收征管常态化联系机制建设要求。税务和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绿色税收征管常态化联系机制,做好日常信息共享、协作共治事项等。

实施绿色税收信息互通机制。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税务绿色税制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纳税人在环境保护等项目上的设备投入信息,纳税人从事的环境保护项目信息等涉企业所得税信息;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环保处罚信息等涉增值税信息。两部门定期推送,使企业及时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实施绿色税收联合执法机制。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前提,完善新增环保税纳税人识别提醒机制;建立环保税常态化复核机制,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按照“环境执法和税务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专项行动、涉税数据疑点排查两类形式的联合检查,强化联合治理。

实施绿色税收联合宣传机制。建立企业绿色税收提醒机制,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环保投入,对项目投入较大的,治理效果明显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提升企业主动投入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为绿色转型提供绿色税收资金保障。

(通讯员 杨阳 编辑 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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