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近日,亚太森博(江苏)浆纸有限公司代表来到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感谢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用心用情服务,特送来感谢信和锦旗。
今年来,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坚持将服务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教育与处罚、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做好“啄木鸟”,当好“店小二”,不断丰富环境执法服务内涵,受到业界好评。
执法告知:全新的“关爱”
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从企业角度出发,采用告知书的形式,帮扶企业进行整改,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近日,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型上市公司,环境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了该企业近期对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主要部件进行了更换,未及时验收等环境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氛围,如皋生态环境局经集体讨论后决定对该企业不予处罚,同时向其下发告知书,详细告知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需整改事项、整改方法等,并在告知书后附上相关法规条文,阐明不及时整改的法律后果,确保企业后续整改有据可依。另外,在涂装、塑料制品等行业存在很多的共性问题,如皋局以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告知书发放相关企业,帮助企业自查自纠。这也是服务企业的一次全新尝试。
“体检”清单:成为“成果清单”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环境执法人员发现不少企业问题多、整改时难厘清、难推进,给环保水平的提升带来阻碍。为解决这一问题,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对企业进行全方位“体检”,一一理清企业环保管理中的“痛点”和“难点”。检查完成后将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清单,并及时告知企业。执法人员后续关注跟踪,逐项监督整改,确保责任不“落单”,问题不“跑单”。问题清单告知的方式是生态环境执法中坚持问题导向的体现,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力求推行“一张清单盯到底”,形成问题清单监督常态长效机制,努力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全面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普法优先:从“心”赢得绿色
执法人员始终以“谁执法、谁普法”的坚定理念,通过法律条文“订单式”告知,给企业带去“治病良方”。在执法过程中,对一般企业口头普法,“以案释法”,用清晰明了的解释增强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对重点企业书面宣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发现的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书面告知法律条文,要求对照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如皋局在本次执法中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执法人员在法规宣传的过程中讲明存在问题,阐明法条依据,讲清罚则后果,用专业度换取企业信任度。今年来,多次开通企业普法“直通车”培训班,培训企业人数达一千多人次,提高了企业环保负责人的法治思维,让其做到尊法、知法、懂法而不犯法。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是生态环境执法的底线,响应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指导和服务企业,共创绿色发展环境,成为现代式环境执法的底色。如皋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做好“啄木鸟”,用执法之“喙”确保生态环境机体健康稳健,更当好“店小二”,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助,助力企业赢得绿色未来。
(通讯员 曹宇、周素兵 编辑 张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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