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城中心派出所:抵制网络谣言共建网络文明

新如皋报讯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提高辖区居民网络辟谣科普知晓率,6月29日,如皋市公安局如城中心派出所在辖区开展了“抵制网络谣言 共建网络文明”宣传活动。

在如皋文峰大世界,如城中心派出所民辅警通过发放打击网络谣言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方式,通过讲解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向文峰大世界内部员工和广大群众详细解读网络谣言的危害,提醒广大群众在网络世界中要保理性和警惕。

在居民小区内如城中心派出所民辅警向广大居民宣传打击网络谣言相关知识,并发放宣传单,加深广大群众对网络谣言的认识,同时提醒大家不轻信网络谣言、不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或者媒体上传播。

在路边店如城中心派出所民辅警向店内员工面对面介绍了网络谣言的定义、种类、危害、辨别方式和举报途径,并结合网络谣言典型案例,讲解编造散布谣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告知“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倡导依法文明上网,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自觉形成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

谣言的定义: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网络谣言主要涉及内容有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颠覆传统、离经叛道等。
法律科普:
0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0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众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通讯员 锦绣宣 编辑 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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