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吃过玉米,可曾想过,玉米其实有点奇特。一奇是玉米秆长得高,春玉米能长到2米多高,但只结一根玉米棒。夏秋季,一大片一大片玉米地就是青纱帐,密不透风,将农舍都淹没其中,看不见人,看不见路,要是外来人准迷路。难怪过去在青纱帐里抗日打游击,弄得日本鬼子狼狈不堪。但也使人有一种透不过气的感觉,秋天玉米收割后尤如重见天日,农夫也透了一口气。二奇是玉米的果实——椭圆形的玉米苞上总有一缕胡须。当玉米长到顶花蹿上来时,玉米棒躲在苞内悄悄从叶的根部钻出,先是两片分开的小叶瓣,中间露出短短的胡须探头探脑。接着那两片叶瓣枯萎,玉米须越来越长,玉米苞也越长越大,尤如京剧老生的长长胡须。我常想那玉米须是干什么的?至今也不明白,只知道它有大用场。偶然在玉米苞的下方又如法炮制出另一个玉米苞,但那只是个副产品,很小且玉米粒稀稀拉拉。三奇是一大片玉米地里总有几棵不长棒,农民管叫它“芦秆”的玉米,别小看,乡下孩子到玉米地,就找这东西,虽不结果实,但其秆甜蜜无比,剥去外皮,生嚼堪比甘蔗,这是玉米的基因突变株。有农村人将这芦秆切成一段一段的,拿到城里叫卖,还颇有市场,因为当时水果极少,甘蔗就更少了,可看作是甘蔗的替代品。
过去玉米是农村的主打粮食,也是农家餐桌上的主食,吃得够够的,却又不得不吃的主食。而吃惯了白米饭和油腻食物的现代人,又想起当年的玉米粥,主食来一碗黄玉米豆昔儿粥,还别说,当年吃够了的玉米豆昔,现在吃起来还真香!
当玉米刚刚成熟时,那青玉米剥去苞壳,煮着吃是家常便饭,香甜可口,即使现在酒店的宴席上也不泛其身影,只不过切成小段,放入盘中,堂而皇之成菜了。其实这种吃法有历史了,北宋诗人杨公远有诗“桂薪玉米转煎熬,口体区区不胜劳”说的就是煮玉米,煮吃的玉米不能太老,也不能太嫩,老了嚼不动,嫩了玉米粒中纯是一包浆。过去吃煮玉米有季节性,现在大棚生长,一年四季不间断,不过我觉得,反季节的玉米总没有顺季节的香。
我喜欢吃的是烤玉米,将玉米剥去苞壳,一头用火叉戳入芯中,趁着烧饭时放入农家灶炉膛火头上烤,一声声哔哩叭拉,只听见玉米粒的爆裂声,然后反复翻转,不一会就变成熏黄微黑,玉米粒开裂,这时拿出来吃,香味四溢,令人垂涎欲滴,不顾火的余温,赶紧咬,香、爽、脆,待啃完一根时,满嘴黑灰,令人捧腹。但兴致不减,还要再来一根。我有时试着在家中煤球炉上烧,虽然也能烤出来,但味道逊色多了。
农家妇女能变着法子将玉米做得有滋有味。过去农村有一种白玉米,比黄玉米个头小,产量也低,但磨出屑来却黏得很。农家将晒干的白玉米粒在石磨上磨,然后用细筛反复筛,就筛出细细如同糯米粯一样的白玉米粯。用适量温水搅拌,做成一个一个小圆饼,蒸熟,晾干,再用糖水放锅里炒,好了就盛入碗中。端上桌,一进口,黏度不亚于糯米粯,疏松,粘而不沾牙,淡淡的甜味中略带玉米的香味,常常一扫而光,是过去农家“八大碗”宴席的常用菜。
玉米须也不要小瞧了它,三年困难时期,烟瘾大的人真是受不了,香烟水烟很紧张,有人用玉米须,切碎,制成旱烟,也抽得叭叭响,问什么滋味,答曰:不错,不错。实是无奈而已。玉米须的主要作用是药用,清热利尿。我在农村做医生时,曾治疗过一例久治无效的水肿病人,那时大搞中草药,每次服药我就叫他用玉米须煎水和药同服,还真行,十多天后竟然消肿了,没想到小小不起眼的玉米须还能治病。其实500多年前我国药学著作《滇南中药志》中就有记载。
时过境迁,人们餐桌上的食品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玉米仍在餐桌上徘徊,大概是因为它始终为人类喜食,不过现今玉米种得少,青纱帐不见了,玉米也不再是主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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