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惠萍政府忽悠村民盖违章建筑,又强行拆除


上访






上访人

:茅建飞,男,身份证号:320626197402200818,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大兴乡泰安村七组,联系电话:15862838810。


被上访人一:

江苏省启东市惠萍乡镇政府,镇长:张生华 ,地址: 惠萍镇兴惠街,联系电话:(0513)83799233。


被上访人二

:陆振元,男,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大兴乡泰安村七组,联系电话:13585892668。


上访目的

:一、要求查处被上访人一江苏省启东市惠萍乡镇政府

城管办行政乱作为和行政不作为

二、要求依法查处并拆除被上访人超面积的违法建筑


事实与理由:

上访人与被上访人二都系江苏省启东市大兴乡泰安村七组的村民,被上访人二的住宅位于相邻北侧,被上访人二现在正在建房,上访人查明被上访人二未取得任何审批许可,并且相比原来的面积属于大量的超面积建房,上访人已几十次向启东市惠萍镇镇政府及启东市政府热线12345举报投诉,但相关职能单位置之不理,特别是被上访人一长期行政不作为,恶意庇护被上访人二超面积盖违章建筑,被上访人一工作人员于2016年3月20号上午来到上访人住处,告知上访人大家不要举报了,让上访人盖附房(上访人保存有录音的),2016年7月14号在被上访人二违章建筑搭建封顶以后,被上访人一组织工作人员到上访人住宅又要求拆除,并且在上访人的附房上大写两个”拆”字。2016年7月20日被上访人一组织了包括启东市惠萍镇派出所警员、启东惠萍镇政府城管办执法人员及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拆除了上访人的房屋。

拆除信访人房屋时,没有任何单位向我出示任何手续,也没有向我出示执法的证件。我们保存了相关的录像视频,被信访人一也保存了相关的录像视频。

上访人认为一:上访人的房屋系违章建筑,理应拆除。但是上访人的违章建筑是在被上访人一的工作人员同意的情况下才施工的,被上访人一应该承担该建筑的费用;

上访人认为二:被上访人二搭建超面积的违章建筑时,被上访人一理应在上访人举报后在法定期限内得到查处,但是被上访人一拒不履行职责,严重行政不作为,导致被上访人二超面积的违章建筑施工封顶,给被上访人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在启东当地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上访人经调查获悉被上访人二的侄子张辉系被上访人一的工作人员,实际庇护了被上访人二违章违法行为!被上访人的工作人员当时同意上访人搭建违章建筑,就是为了配合被上访人二大面积的违章建筑施工封顶;

上访人认为三:上访人搭建附房时,被上访人一的工作人员忽悠上访人,胡乱承诺同意上访人搭建附房,而上访人封顶装修后又出尔反尔的要求拆除,这种行政乱作为的方式严重地影响了上访人正常的行使公民的权利!被上访人一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行政乱作为。

上访人认为四:上访人的房屋被拆除前,被上访人一的单位张生华镇长同意被上访人二和上访人的房屋一起拆除,而事实上上访人的房屋被拆除后,被上访人二的房屋根本没有拆除,被上访人一的单位主管人员竟然如此信口开河,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和忽悠我这个穷苦的老百姓。


上访人于2016年3月17日、18日多次向启东市12345反映该情况,启东市政府和启东惠萍镇政府都不履行职责,任凭被信访陆振元的大型违章建筑施工封顶。



2016年7月19日,启东市政府及惠萍镇政府向上访人作出如下书面答复:被上访人陆振元的附房已被我镇城管在7月16日拆除完毕,至于该户主房超面积的问题,我镇将派国土、建设部门组成调查组进一步核实后处置。但是实际情况是启东惠萍镇政府根本没有召集国土、建设部门,也未组成调查组调查上访人反映的情况。

被上访人启东惠萍镇政府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正当合法权益,被上访人出尔反尔,不履行职责、选择性执法,行政乱作为,也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上访人已经分别向启东、南通、南京有关部门反映,

但至今为止未得到任何处理。

综上所述,上访人认为被上访人一欺负上访人,其工作人员和主管人员胡乱忽悠,造成上访人巨额的损失,为维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上访人现依法按照信访程序到北京上访

,希望相关机关支持上访人的请求!并给予上访人书面答复。

     

                                    上访人:茅建飞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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