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海安县大公镇群益村8组,现有条22万伏的电网施工从我家屋顶正上方经过,上面一共挂了14根电线,一抬头往上看比较恐怖。经了解这是220KV农场仲洋到如皋一个农村电网。高压线倒塌的新闻网上不少见,而且夏季雷雨季节在高压线下面生活非常危险,而且这么一个政绩工程规划后当地老百姓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公示公告、调查民意报告,更别谈什么施工前到居民家协商、协议了。可以说海安县供电局完全不顾老百姓的死活。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二十一条 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区域;一般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电力建设企业应采取安全措施,并与有关单位达成协议。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更加详细的规定了: 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应当与房屋产权所有者协商搬迁,拆迁费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而且《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也更是明确规定了22万伏高压线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要达到5米。(无明确规定建筑物的高矮,所以高压线理应当离我家房屋水平距离5米)。而且谁也不能保证这线不会掉下来,触死人怎么办,当时现场交涉的时候,一个自称是供电局的人说他们买了保险,天啦,明显把老百姓的命不当回事,感觉有钱就能解决似得。而且中国一直沿用的国际卫生标准只要达到100微特斯拉就是安全值了,瑞典跟英国早就将标准提高到0.2微特斯拉,研究了超过0.2就会诱发白血病、癌症等毛病是正常的4倍水平,这只是些文献参考,但是从安全角度,还是按照《电力实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法律条款第五条,离我家水平距离达到5米。而且我家跟邻居家之间还是有空间跟空地方可以走的,为什么一定要从我家房屋顶上经过???
不仅如此,我们房屋的另一侧也是一条22万伏的电网已经通电了。把我们这些居民夹在两条22万伏电网中间,一抬头看到天空就害怕。夏天下雨打雷,难免有意外,更别谈台风、下大雪,都会有倒塌的危险。我家上有老人,下有15月大的孩子。只想平平静静的过日子,就害怕后面会出现点什么意外。而且供电局还欺骗在家的两位70岁老人(一个视力残疾),搭毛竹架子拉线之前口头承诺高压线不经过房屋顶,拉线后明显从房屋正上方经过(照片为证),明显把老人不当回事,还强行施工。
所以我们也不是刁难供电局,要么22万伏电网移开房屋水平距离5米,要么让我们家搬走。期待哪位恩人能给我提供帮助。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下帮帮忙!!现在供电局、环保局都是站在一起的。, 而且问他们要环评报告,到现在也没拿出来。为什么这些供电局的、环保局的家人怎么就没有住在22万伏高压线下面的???换位思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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