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如皋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如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7月30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如皋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史有根同志代表中共如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报告对市纪委过去五年的工作做了实事求是的总结和回顾。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市纪委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和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围绕中心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项工作持续走在南通前列。
大会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必须坚持聚焦主业,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坚持执纪为民,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
大会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市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排头兵、转型发展的先行区、生态宜居的示范区,走在南通全面小康建设前列的重要阶段。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保障我市“十三五”规划和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推进“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深化标本兼治,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政治生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排头兵提供纪律和作风保证。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明纪律规矩,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聚焦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执纪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强化执纪审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推进源头治理,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严管厚爱,努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全面完成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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