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如皋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1月12日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如皋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高度评价“十二五”时期如皋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全市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小康指标达标数居苏中苏北县(市)前茅。“十二五”期间,经济保持健康增长,综合实力居苏中前列;创新创业环境不断完善,发展动力显著增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发展层次不断提升;改革开放纵深推进,经济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城乡一体化有序推进,环境面貌日新月异;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法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如皋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符合中央精神、省委要求、南通部署和如皋实际。在“十三五”发展中,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产业高端化、经济国际化、城乡一体化、生态文明化四大发展战略,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稳中求进,以“两增加两提升”为工作衡量标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五个迈上新台阶”为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八项工程”部署,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着力打造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如皋,确保2017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努力建设工贸发达、生态宜居的全国文明城市。

会议要求,完成“十三五”奋斗目标,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中共如皋市委关于制定如皋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本次会议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城乡互动,实现“经济强”;坚持发展共享、保障可靠、服务满意,实现“百姓富”;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循环、共建共治,实现“环境美”;坚持依法治市、文化引领、创新治理,实现“社会文明程度高”;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凝聚共识,为“十三五”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在中共如皋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一切发展力量,形成强大发展合力,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克难奋进,创先争优,全力打好“十三五”开局战,为勇当苏中全面小康领头雁,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建设“强富美高”新如皋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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