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俊
实践表明,残疾人具有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他们同样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保障残疾人的权利、尊重残疾人的价值、发挥残疾人的潜能,是文明与进步的标志。
在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快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对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十三五”的号角已然奏响,期待各相关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始终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真正成为广大残疾人的贴心人,紧紧围绕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笑容洋溢在每一位残疾人的脸上。
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共同走进残疾人的世界,重视、关心、爱护、支持残疾人事业,进而推动残健互助、残健互融,共建和谐社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