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18日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晓东代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2年,在中共如皋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求真务实,奋勇争先,较好地完成了2012年各项目标任务。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发展质态不断优化,开发开放深入推进,城乡面貌日益改观,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建设全面进步,全市经济社会呈现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报告对市政府2012年的工作总结实事求是,对2013年的工作部署符合实际。会议对市政府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举措,决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经济国际化、生态文明化“四大战略”,更加突出以工强市、招商选资、项目建设、环境打造、民生改善、维护稳定“六大重点”,全力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奋力开创如皋科学发展新局面。
会议指出,201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要坚持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做大做强工业经济;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效;要持续推进开发开放,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要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全面统筹城乡发展;要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美丽如皋建设;要更加突出民生改善,加快和谐社会建设;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中共如皋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中央、省、南通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十一届党代表第三次会议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力拼搏,为勇当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先行军而努力奋斗。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如皋市201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3年国民经济
(2013年1月18日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杨飞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如皋市201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如皋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3年1月18日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王贵成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如皋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18日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新民同志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如皋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全面推动民主法制建设,为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人大常委会2012年以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届党代表第三次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围绕“奋力开创如皋科学发展新局面,勇当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先行军奠定坚实基础”的战略目标,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起来,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把监督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着力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代表工作,突出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创新代表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代表的作用;要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不断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为不断开创如皋人大工作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如皋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18日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吴存银同志所作的《如皋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法院2012年度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进一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审判职能,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院工作主题,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推动涉诉矛盾化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18日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强同志所作的《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行使各项检察监督职能,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着力提升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能力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为全市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