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新一轮平安如皋和法治如皋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2006年10月31日)

同志们:

这次大会是市委、市政府在新一轮平安如皋建设和“五五”普法开始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南通市深化平安创建、推进法治建设会议精神,全面回顾上一轮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以及“四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动员全市上下为实现新一轮平安如皋和法治如皋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会议结束前,市委陈惠娟书记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总结经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3年8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平安江苏,创建全省最安全地区”的重大决策后,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实推进,全面构筑平安建设“一体四翼”新格局,着力做实、做优、做强“大调解”、“大防控”、“大基础”以及队伍素质“大提高”四大品牌,齐心协力创平安、保平安,使我市政法、综治工作呈现出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市委又于2004年8月部署开展了法治如皋建设工作,下发了《法治如皋建设实施纲要》。三年来的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市公众安全感位居全省前列,万人发案率保持较低水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不断增强。我市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市)”、被南通市综治委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市公安局创造了连续15年命案全破的辉煌记录,2005年荣获全省“优秀公安局”的光荣称号。搬经镇、如城镇、白蒲派出所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平安江苏创建先进集体”。全市有17个镇被南通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镇”。有122个单位被如皋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平安单位”,165个村(居)被命名为“平安村(居)”,93所学校被命名为“平安学校”,92家企业被命名为“平安企业”,67个村(居)被命名为“农机安全村(居)”。在法治如皋建设中,我市顺利通过南通市“四五”普法验收,有138个行政村分别跨入省、南通和如皋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上个月,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8家主流媒体,对如皋公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深度采访报道。回顾平安如皋建设的三年,是各级党政领导倍加重视、倍加关心政法综治工作的三年,是政法综治部门顽强拼搏、成效明显的三年,也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安全感不断增强的三年。

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探索和实践,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以及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

一是必须坚持强化领导,牢固树立平安、法治建设的新理念。三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平安法治就是竞争力、就是生产力的新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把平安、法治建设作为跨越发展的保障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全面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列入党委政府全局工作,统筹谋划,科学决策,自觉地把平安、法治建设作为政治责任、重要品牌和第一环境紧紧抓在手上,当好平安、法治建设的决策者、领导者和组织者,主动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从而形成了强有力的平安、法治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二是必须坚持创新思路,大胆探索平安、法治建设的新路子。面对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出现的新挑战、新情况,我们善于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始终体现工作的前瞻性、创新性和开拓性。为强化大调解工作,我们规范了110接处警现场取证工作,率先探索建立了公调、检调、诉调对接机制。为切实加强社区管理,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今年以来,我市又从试点入手,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和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努力推进社区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和综合治理载体的创新,为平安如皋建设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两个中心”的做法在全南通得到推广。以打得狠、防得住、控得严为目标,以白蒲镇和九华镇技防监控中心、如城镇城南社区监控室,桃园镇企业集中区报警室三类技防模式为蓝本,在全市推行以“一中心两室”为重点的技防镇建设,全市技防水平得到新的提升。构建了具有如皋特色的多层次、全方位、全时空,集打、防、控于一体的“大防控”格局,提高了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进一步完善规范了保安联防市场化运作,探索出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社会防范的有效途径。“大调解”、“大防控”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定的两大有效抓手。

三是必须坚持夯实基础,大力提升平安、法治建设的新水平。基层基础工作是平安的根基。我们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外来人员管理服务、社区矫正等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和装备建设,优先保障基层经费、优先改善基层装备、优先增加基层警力,并切实加大了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专职保安联防队伍、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从而筑牢了平安如皋建设的根基。

四是必须坚持齐抓共建,努力形成平安、法治建设的新合力。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整体联动,社会各方齐抓共建,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才能形成强势推进的强大合力。广大综治成员单位既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又全面深化本系统、本部门的创建工作,40多个综治成员单位还分别与镇(区)挂钩结对共建,有效提升了被帮扶地区的平安建设水平。政法综治部门密切配合,整体作战,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同时,我们大力激发基层干部群众投身平安、法治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动各种专职、兼职、义务力量,积极开展社区巡逻、邻里守望、法制宣传等活动,使平安、法治建设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

以上四条经验,是我们推进新一轮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的宝贵财富,具有长期的指导作用,必须十分珍惜并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更应居安思危,对平安、法治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要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当前,我们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新目标带来的新挑战。全面小康社会必须以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作保障。从交通条件情况看,我市承南启北,人员流动将大量增加,各类输入型和流窜型犯罪也将大量增多,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面临巨大压力;从利益多元化带来的不和谐因素看,城市改造拆迁、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环保问题、执法异议等将成为新的集中矛盾;从法治建设进程看,全民法律素质亟待提升,教育引导干部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二是平安法治创建的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认识不够到位,少数镇和部门领导存在片面的政绩观,没有把平安、法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力度不大;发展不够平衡,镇与镇之间、单位之间工作力度、发展程度存在不少差距,少数地方平安、法治建设的氛围不浓,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影响了整体创建质效;措施不够扎实,少数镇“大调解”机制运作不规范,防控体系建设滞后,建设和管理不配套,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保障不够有力,一些镇对平安法治建设的投入与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欠帐”较多。全市共有3个镇没有能通过南通市第一轮 “安全镇”的验收,而新一轮创建要求和标准更高,在较低的起点冲刺更高的目标,需要花更大的力气、作出更多的努力。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带来的新挑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平安、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保证。应该认识到,平安、法治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动态目标。随着全省范围内新一轮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的推进,县域之间、镇域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省、南通市将对已被评定的“安全县(市)”或“安全镇”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复核评定,仍符合标准的给予表彰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将予以摘牌。从2006年起,对被摘牌或未获得“安全县(市)”、“安全镇”的地区,实行综治警示,上级党委、政府要对受警示地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诫勉谈话。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吃老本”、停滞不前,而要永不满足、勇攀高峰,争创新优势、新品牌,在更高层次上不断拓展创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努力使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力度更大、势头更强、品牌更响。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落实深入推进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的各项措施

新一轮平安如皋和法治如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根据省和南通市的总体部署,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平安、法治、和谐如皋建设”为主线,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严格落实责任制为抓手,以“大调解”、“大防控”、“大基础”、队伍素质“大提高”建设和法治达标创建为重点,以平安、法治系列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建设一个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如皋”和“法治如皋”,确保建成省“安全县(市)”和“法治合格县(市)”。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努力做到提升“6个能力”、达到“6个95%以上”、确保“6个不发生”。提升“6个能力”即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防控体系建设,打击刑事犯罪,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监管,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等六个方面能力。达到“6个95%以上”即群众对“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知晓率,“八类案件”的破案率,矛盾纠纷的调处绩效率,“安全镇”和“法治合格镇”创建达标率,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率,公众安全感满意率均达95%以上。确保“6个不发生”即确保不发生因违法行政或司法不公引发有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顽固分子聚集进京滋事案件,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资财损失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及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区域性治安混乱或突出治安问题,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故,不发生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

(一)以做实、做优、做强大调解机制为载体,大力提升大调解工作水平。“大调解”是新一轮平安建设的有力抓手。要按照“做优品牌、做强基础、做实绩效”的要求,创新思路、创新手段,全面提升大调解工作水平。一是强化联动功能,整合各类资源。要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调处组织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大调解整合和联动功能。尤其是市调处中心一方面应在资源整合、整体联动,运用社会资源进行社会管理,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上迈出新的步伐,把调处工作重点放到涉及行政争议的重大矛盾纠纷上来;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担负起受处矛盾纠纷和对下管理指导的双重职能,充分发挥好龙头示范和指导作用。二是强化对接机制,拓展调解功效。着力深化“诉调对接”、积极拓展“检调对接”、全面推进“公调对接”,真正做到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努力实现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和诉讼成本的有效下降。“诉调对接”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公调对接”要按照因地制宜、协作联动、依法调处的原则,创新对接形式,规范对接程序,实现矛盾纠纷的有序分流。全面推进“公调对接”是今年深化大调解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要统一规范调处机构的名称、移送案件的材料要求、交接程序及反馈制度、责任查究制度。充分发挥110的社会矛盾纠纷受理主渠道作用。要着力完善镇级对接工作,强化责任体系建设,依托“纪调对接”机制,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真正做到“对得上、接得住,化解效率高”。三是强化预警机制,注重源头预防。以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对话制度为重点,充分发挥听证对话在预防矛盾、促进沟通、增进理解方面的特殊作用;以健全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为重点,全面提升大调解组织的工作效能,提高大调解的社会公信力;以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为重点,着力提高发现、控制、钝化、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要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庭审旁听等多种形式提高调解员的素质,大力培养专业化调解员、精英型调解师,努力建设一支与大调解工作相适应的通晓法律、熟悉民情、公道正派的调解员队伍。五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调处程序。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领导接待、协调会办、督查回访、考核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强化绩效考核和效能监察,对调处不及时、不得力,导致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越级上访等,要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单位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以加快推进和完善提高大防控体系建设为载体,大力提升区域治安的驾驭水平。

1.加大“技防”投入。必须树立利用科技手段防范控制犯罪的新理念,舍得花钱买平安,把技防建设作为构建现代治安防控体系的关键工程来抓。技防建设的关键和难点是解决经费保障问题。要按照“政府推动、多元投入、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以公安110指挥中心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电子地理信息定位、图像监控、多路信息以及固定、移动目标联网报警等多系统合成指挥系统。明年底前,在全市主要交通道口、治安卡口、商业街道、公共场所必须全面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大力加强技防镇建设,以派出所为依托,全面建设与市110指挥中心相联网的镇治安监控中心。今年底前,全市要有70%以上的镇建立覆盖镇区、工业集中区的视频监控,明年上半年争取全部建立。新建小区一律严格坚持技防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技防设施建设到位。不列入城市改造的老居民小区采取市、镇财政、开发商和受益居民共同出资的办法,三年内完成技防改造建设。要强化规范管理,努力提升科技防范实效。市综治办、公安局要制定出台技防建设规范性意见,明确监控中心人员配备、技能要求、职责任务和奖惩考核,开展星级镇技防监控中心建设达标活动,实行专业化管理,努力提升科技防范实效。

2.切实加强“人防”建设。按照城区万分之十二、农村万分之九的标准配备保安联防队员,通过保安联防市场化、政府出资、社会筹集等渠道,认真落实保安联防队员的工资、保险及装备等问题。规范管理和使用保安联防专项经费,做到规范收取、及时补偿、合理使用、帐务公开。要发挥“楼长协会”、“五老”等治安志愿者作用,动员和组织他们开展义务巡逻、护村护院、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活动。

3.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要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以打开路,以打促防。要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进行的蛊惑煽动活动,以及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非法活动。要按照“四个纳入”的要求,建立起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长效机制。要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季节性犯罪。要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要深入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实行挂牌整治,跟踪督办,限期改变面貌。同时,要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加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危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加大对网吧、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监管,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以全面推进“两大中心”和“镇610办公室”建设为载体,大力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1.全面推进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目前,社区社会管理的现状表明,对特殊人群、高危人群和弱势人群的管理和服务是社区社会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要使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落到实处,必须建立专业社工服务中心,作为反邪、禁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区闲散青少年管理等工作的运作主体,对特殊人群由以往的打击管理转变为“一对一”式的感化、教育管理。要坚持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形成“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司法管理、部门联动、社工运作”的社工服务新模式。各镇(区)要学习借鉴如城镇的做法和经验,在今年11月20日前建立社工服务中心,统一由司法所实施管理。除兼职成员外,各镇专业社工不得少于2人,工作对象多的镇要相应增加配备,对聘用的专业社工要给予一定的报酬或补贴。

2.全面推进外来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如何应对即将到来的流动人口高峰,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平安如皋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建立管理服务中心,是积极探索外来人员管理服务的新路子。市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已于上半年建成,各镇(区)要加快建设进程,由政府牵头,综治、公安、计生、劳动、工商、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派出所具体管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为外来人员提供登记办证、房屋租赁、就业介绍、法律咨询、权益维护、计划生育等多种服务。在外来人员较多的村、工业集中区、企业成立外来人员工作站,建立集中居住点,大力推行“集中住宿、集中管理、集中服务”,外来人员信息统一由中心处理分流,实施流动人口在线跟踪管理。要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按照300-500:1的比例配备协管员。

3.全面推进镇(区)610办公室建设。我市虽然不是法轮功活动的重灾区,有的镇甚至没有法轮功人员,但也绝不是一块净土,近几年来每年都有法轮功案件发生,其它邪教活动组织如实际神、门徒会等,在少数地区一直很猖獗,有害气功组织也很泛滥。市外境外法轮功组织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散发“红包”、涮写标语不断向我市渗透,不少单位和个人收到过大量的宣传品。各镇(区)首先要健全加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由党委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政法的党政副职担任副组长,组织、宣传、统战、司法、综治、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610办公室,在今年11月底前组建完成。610办公室与综治办合署办公,主任由分管政法综治的党政副职同志担任,派出所长或指导员、综治助理或司法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有统战委员、派出所民警等。610办公室建设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对外名称、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办公场所、统一办公设施,其办公经费列入镇(区)财政预算。市委610办公室要统一制作标识牌子、规章制度和工作台帐下发,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切实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公安派出所、刑警中队、交巡警中队、查报站、法院基层庭、各镇司法所要按照上级规定的人员额度配足配强。城区要按照3000:1的标准配足社区民警,5万人口以上的镇要按万分之一点五以上标准配备民警,农村每2-3个村要配备1名警务区民警。司法所专项编制要专编专用。目前,我市司法所人员缺编挪用情况较为突出,每次上级检查考核时都要被扣分,各镇在11月20日之前,要按照5万人口以内配2人、5万人口以上配3人的标准调配补足,这是一项硬任务,任何镇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完成。各镇要按照5万人口以下不少于1人,5万、10万人口以上不少于2人、3人的标准,调整充实镇综治办专职人员。要加强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集治保、民调、联防、流动人口管理、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于一体的村综治办建设,把村综治办阵地建设纳入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四)以开展法治达标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提升法治如皋建设水平。

今后一段时期,法治如皋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法治创建工作目标,以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法治南通合格镇”、“法治建设先进单位”等为载体,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三大重点,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努力建成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江苏合格县(市)”,为构建和谐如皋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有序地实施行政执法动态管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干部任前考试、重大决策法律顾问、社会公开承诺、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等制度。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监督法》,“一府两院”要严格按照规定,主动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有效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坚持司法公正。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公平和正义”的司法工作主题,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在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内外监督机制;积极推进网上办案,严格办案流程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强化警务、检务、审务公开,坚决防止“暗箱操作”,以公开促公正;严格执法质量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执法过错追究;深入推进政法机关热点岗位、关键岗位、要害岗位和领导分工轮岗交流制度。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司法救济和法律援助制度,认真做好对社会弱势群体相关收费的缓、减、免工作,使各类主体获得平等保护。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努力促进公正司法。

3.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运用电视普法、文艺普法、法律集市、知识竞赛、征文、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产业工人、农民等五大群体,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应尽的责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协调和处理社会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利益关系,逐步使社会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在法治达标活动中,要重点抓好舆论宣传、示范导向、干部培训、农村普法、规范执法、诚信建设等六大工程,力争年底20%以上镇(区)达到“法治南通合格镇(区)”标准,建成一批“法治建设先进单位”。

三、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切实加大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的组织推进力度

要将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的保障工程,作为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切实加强对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的组织领导,大力提升工作机制建设水平。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更高平台上致力营造党政领导、政法主导、多方参与、群众支持的新氛围。在政策上,把平安、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精心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平安、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年度实施计划。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平安、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上来。在领导上,实行“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直接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具体抓。完善“指挥畅通、网络健全、协调各方、反应灵敏、动作规范、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各镇综治委、依法治镇领导小组,要在各自范围内,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认真查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在工作决策上,要科学决策解决平安、法治建设中遇到的基层基础建设、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物质保障等重大问题。

2.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要完善创建责任机制,提升政法工作运行质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平安、法治建设的任务和措施细化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本部门平安、法治建设的职责分工,认真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和依法治市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抓好自身平安、法治建设的同时,要全面提高与镇(区)和村(居)结对共建工作水平。继续大力开展“平安镇”、“平安村居”、“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工地”、“平安农机”、“无毒社区”、“零犯罪地区”等系列创建活动。各系列创建活动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责,协同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积小安为大安,以局部平安汇聚为全市平安。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平安、法治建设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组织部门要把各级党政领导抓平安、法治建设的实绩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宣传部门要运用新闻、理论、文艺等手段,广泛宣传平安、法治建设的经验和典型。其他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也要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为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3.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和奖惩机制。根据省、南通市的要求和我市具体实际,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平安如皋建设的意见》,对创建达标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工作滑坡的要予以“摘牌”。从今年起,对未获得“安全镇”称号的镇实行综治警示,市委、市政府将对受警示镇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诫勉谈话。新一轮平安如皋建设活动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将进行总结验收和表彰奖励。《法治创建考核实施办法》近期也已下发,从今年起,省、南通市和我市每年将组织法治建设合格县(市)、合格镇、先进单位的考核,凡评定达标的单位,分别由省、南通和我市命名表彰。各镇、各部门也要制定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要建立健全检查督办机制,将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列为各级党委、政府的督办事项,市、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综治等部门要加强对平安法治建设的督查,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以及渎职失职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严格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和领导责任查究。时近年底,各镇、各部门要集中力量,迅速查漏补缺,11月中旬前全部整改到位,迎接各级综治创安和法治建设的年终考核。

4.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能否向纵深推进,能否达到预期目标,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于有没有真正的有效投入。各级领导要充分看到平安、法治建设所带来的巨大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政法综治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保障综治创安和法治建设各项专门工作经费,重点解决因经费不到位导致的工作人员不足、防控体系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我市推行的保安职防市场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费投入不足的矛盾。但部分镇运作不规范,履赔不及时,有的甚至将专项经费挪作它用。希望这些镇迅速纠正存在的问题,否则,这一有效做法既要遭到群众的拒绝,又要遭到上级的禁止。市纪委(监察)、农工办、综治办等部门要加强对这方面的检查和监督。同时,进一步探索市场经济体制下治安防范的社会化、市场化办法和途径,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经费。

同志们,深入推进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第十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坚定信心,不畏艰难,勇于创新,争创一流,努力实现平安、法治建设的各项奋斗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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