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对宪法修改作出重要部署。这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
从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写进宪法,到确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从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到把“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写入宪法,从增加“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回望这4次修改宪法不难发现,我国宪法是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的。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
如今,距离上次修改宪法已过去14年,随着实践的发展,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
时代向法治提出要求,法治向时代作出回应。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将把我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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