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满后未续签协议,租赁关系能否解除?假日广场法官又来送法

2018年12月15日上午,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如皋安定法治文化广场准时开庭。冬意渐浓,寒风刺骨,但醒目的临时庭审棚仍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随着高新区法庭沈飞法官敲响法槌,庭审拉开帷幕。

本案原被告双方系租赁关系。2013年10月,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被告承租原告位于如皋苏浙大市场的某商铺,约定租期一年,租金8000元。租赁期满后,被告继续使用承租房屋并缴纳租金,但双方未签订续租协议,至起诉前被告已支付租金24000元,下欠租金8000元。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责令被告限期交还房屋。

庭审中,原被告围绕合同是否符合解除条件、租金交付、是否赔偿经济损失等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旁听的市民也纷纷小声讨论。法庭辩论终结后,沈飞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最后,沈飞敲响法槌宣布休庭,如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

在随后的道德讲堂活动中,沈飞法官以案释法,针对近年来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尽讲解,旁听的市民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同时,此次高新法庭还邀请退休老法官共同组成法律咨询小组,为旁听市民答疑解惑。针对前来咨询的市民提出的物业服务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常见问题,人大代表及法官均一一耐心解答。

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十分感慨:“这类案件与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假日广场法庭让普通民众零距离接触庭审,了解到承租方、出租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可以更好地指导他们在生活中预防和化解此类纠纷。”(通讯员 卢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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