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固定充装单位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制度,赢得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根据皋市监发〔2019〕11号《关于进一步加 强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市监局江安分局结合实际,从实施固定充装单位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入手,积极开展正面的舆论引导,发挥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为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造势,以实际行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 。
一、组织召开加强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
市监局江安分局内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学习《关于落实固定充装单位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制度的公告》,制定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小组。
二、张贴《关于我市新一轮气瓶产权转移工作的通告》公告。
市监局江安分局对辖区内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张贴由南通市局统一制作的《关于落实固定充装单位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制度的公告》。让广大用气户进一步认清落实固定充装单位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制度的目的和意义,重点了解气瓶折价和押金的规则。
三、后续工作安排。
后续市监局江安分局将和江安镇安监所合作,将《关于我市新一轮气瓶产权转移工作的通告》发放到每一户用气户家中,确保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取得实效,重点针对群众的呼声和矛盾的焦点做好调研摸底工作,以实际行动和有效举措全面推进落实固定 充装单位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制度。(通讯员 王骁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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