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倒在如皋全境解放的前夜(五)

2015年12月25日上午,万久富把写着“该报藏于南通图书馆古籍阅览室”,并盖着“南通市图书馆”大红印章的《绥靖日报》送到了黄海松手中。没错!《绥靖日报》,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五。在第二版上,维屏《如皋的除奸怒涛——三万人公审十三匪干》的文章(实时报道,简称“维屏文”),揭开了“6·11事件”的谜底。为了真实反映“6·11事件”全过程,现全文实录这则报道:

如皋的除奸怒涛

——三万人公审十三匪干 维屏

【如皋通讯】大早,街头巷尾就有人在谈,今天下午二时,西门外大圣庙后面空场上开公审大会,说是公审前天国军从张家尖俘来的些匪干。说的人,听的人,似乎总有一种兴奋的感觉,碰到熟人就告诉,遇到知己朋友就邀约,一个传一个,全城没有一个人不知道这消息。

十二点敲过,西大街的行人开始多起来,出城的人,打破了如皋收复以来的记录。

我在一点半就抵达会场,观众已差不多五千人以上,一小组、一小组的议论纷纷,每个人的面孔上充满了激昂、热烈、兴奋的表情,尤其是流亡的难胞。会场的四周,贴满标语:“民主至上,民意第一”;“过去要杀我,今朝和他揪”;“军民一条心,齐向奸匪拼”,各种富有斗争意味的标语。公审台是临时搭起来的,布置虽然很简单,但却充满了民主的意味。

半个钟头的光景,场子上已找不到一块空隙的地方,看上去总在三万人以上,还有的挤不进,留在会场以外的,也不在少数。

二时整,我们公审的对象——十三个匪,由自卫队押入会场。一阵鼓掌声和锣鼓的声浪,如暴风雨下的浪涛在澎湃,每个人的热血在激流,呼杀声似乎唤醒了执迷不悟的匪犯。可是,后悔已来不及了。

“大会开始”,从司令台上传出。顿时全场鸦雀无声,庄严而穆肃地行礼如仪,大会由本县第十三区区长卢新晴亲自主持。首由主席说明公审的意义和步骤,当场并公推主审官一人,陪审官二人,宣告罪状者一人,从人堆中喊出了龚焕刚、卢寅生、杨辉,他们被选为这大会的民主代表。

第一个拉上台,是匪梅冯乡的乡主席黄荣庆,转瞬间,人堆中在喊,他是杀我父亲的家伙,司令台上马上说,请上来说。这个被喊的人登台了,他说:“我叫陈永康,我的父亲叫陈子善,曾任梅冯乡乡长,被俘后,就是他杀的。头杀掉不谈,肚肠子也挖掉了,到今朝尸体总没收到……”话未说完,千万人异口同声狂喊——杀啊!随即拉下台去。第二个是匪卢港乡拉墩委员鞠明如,还有个尊号叫“穷老爷”,台下喝令“跪下来说”,马上就跪下了。后面的人看不到,仍叫他站起来,跑上来台指证的,是过去任十三区自卫队的排长卢崇雨,他说:“我在加力被俘后,受过他各种拷打,结果我逃出来的,不然就给杀掉了”。台下又一声喊——杀掉他,拉下去。跟着是匪卢港乡中队长周福如,他是发动参军,把老百姓送去当炮灰的魔王。第四个是匪梅冯乡的护税委员,除护税而外打死过寡妇谢王氏(用扁担打死的)。第五个谢仁泰,是匪梅冯乡武装委员,谢王氏也是他打死的。第六个是匪城西区公所的情报联络员,这次剿获的十余支步枪,有一支就是从他身上拿下的,台下说:零肉碎剐,司令台上说“我们不学匪那样残酷,单杀好不好”?“也好”!拉下了台。第七个是匪梅冯乡小组长卢德荣,杀过王寡妇,工作非常“积极”,群众主张他是杀。第八个是匪村长孙广裕,专门干“打封建”“分光”“拉墩儿”的工作,王志祥是他杀的,曾经做吊打黄金工作,第一次打出了一两,得公粮一千多斤,第二次打出一钱三分,得公粮四百斤,第三次打出一钱三分,得公粮六百斤,不必多说,也是杀。第九个是谢仁甫,人堆中有个士兵说,匪进攻加力,就是他带民兵破坏工事的,台下说,挖他的心,到底看看他的心是什么颜色?杂乱声中拉下了台。第十个是梅冯乡的小组长丁则佩,曾任我方甲长。第十一个是袁启贤,曾任匪五十七天村长,不过这两个人都没有杀过人,台下主张送交政府感训。第十二个是民兵队长李雨平,一脸大麻子,两双眼睛杀气腾腾,过去在我十三区公所当过伙夫,偷子弹给匪,被我方发觉时,未及动手就逃走了,匪打加力,就是他供(贡)献的意见,台下有人一定要用剃头刀杀,照他的所做所为,是罪有应得,但是大家总不愿学匪军那样残忍。第十三个是个大亨,堂堂皇皇的参政员兼话剧团长鞠汉卿,没话说,非杀不可。

二时五十分拉出会场,三时抵达刑场,三时零五分完全解决了。叫好的!鼓掌的!这里才能看到民众真正的情绪。

上述汪伪政府报纸的实时报道,构成了《地方史》《革命史》《武装史》中“6·11事件”最原始的资料来源。从70年前的报道中,精准还原了当时的史实:其一,“6·11事件”的发生时间,是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六月十一日,即1948年农历五月初二。其二,“6·11事件”的地点,是如皋城西门外大圣庙后面的空场上,枪决的地点即刑场(西门的大校场,今金茂国际小区段)。其三,“6·11事件”的主要当事人有:公审大会主持人卢新晴,主要指证人陈永康、卢崇雨,所谓的民主代表龚汉刚、卢寅生、杨辉等。其四,“6·11事件”主要被害者13人,有姓名的11人,分别是黄荣庆、鞠明如、周福如、谢仁泰、卢德荣、孙广裕、谢仁甫、丁则佩、袁启贤、李雨平、鞠汉卿,无姓无名但有职务者二人,分别是原梅冯乡护税员和城西区公所情报联络员。其五,“6·11事件”被害人的属地,主要是如皋县的卢港区和城西区两个区,尤以国民政府如皋县第十三区(卢港区)为多,黄荣庆是“6·11事件”的主要重点人物之一。

由于《绥靖日报》采用的是繁体字竖排版且字体较小,加之年代久远造成的破损等,在实录中难免差错,但这绝不影响事件的真实性。

(待续)□融媒体记者包国平 李庆彬 通 讯 员冷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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