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级的申报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2016年4月13日,包云清之侄包才龙(因其两子已故)和包余清之子包高俊、之女包素平,分别向江安镇人民政府呈报“关于申报包云清、包余清为革命烈士的申请”。其申请,清楚地标明申请的目的:“为了让后人更好地铭记这段历史”,进而“真正做到‘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如皋,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同时请求上级党委、政府追认包云清、包余清“为革命烈士,并对其后代给予适应褒奖和抚恤。”
江安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经调查了解、认真核实,适时向市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建议评定包云清、包余清二名同志为烈士的请示》。该请示云:我镇包云清、包余清,均住江安区严黄乡黄家圩村。包云清,“1911年出生,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黄家圩村农会主任”;包余清,“1908年出生,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黄家圩村村长”。1947年3月12日(农历二月二十二日)夜,包云清、包余清“被匪肃奸队长包文福(绰号包阿狗)抓到村东头空处大场(系包文福家祖坟处)乱刀砍死,其中包云清被捅十三刀”。
如皋市人民政府收到江安镇人民政府请示后,经研究以文件形式上报南通市人民政府。而后,南通市人民政府以通政请[2017]11号文件形式,向江苏省人民政府呈报《关于评定包云清、包余清为烈士的请示》。至此,黄文龙一条线的“追烈”工作,按程序呈报完毕。
2016年3月5日,黄荣庆之子黄如生和健在的二女黄如芳,谢仁甫之子谢翠珍,正式向搬经镇人民政府呈报《关于评定黄荣庆、谢仁甫为烈士的申请》。该申请,详细叙述了黄荣庆、谢仁甫等人生经历、遇害过程以及牺牲情况,实录了“6·11事件”在《革命史》《地方史》《武装史》特别是《绥靖日报》“维屏文”的表述,选录了如皋县公安局、法院在对卢崇宇、杨辉两宗反革命案的侦查、审讯、判决等大量史实资料,列举了“6·11事件”中同时牺牲并被评上烈士的鞠汉卿、顾林秀、李雨平三人事例材料,附设了在卢港区采集、走访12名80岁以上老人的影像和笔录材料。最后,恳请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追认其为革命烈士。
同日,搬经镇人民政府在事前派员核查的基础上,以搬政发[2017]9号文件形式,向市人民政府呈报《关于评定黄荣庆、谢仁甫为革命烈士的申请》。不日,市人民政府又分别收到卢德荣、佘恩德之后代的“追烈”申请。由此,市政府经研究后一并向南通市人民政府呈报。南通市人民政府经研究,以通政请[2017]第12号文件形式,向江苏省人民政府呈报《关于评定黄荣庆、谢仁甫、卢德荣、佘恩德为革命烈士的请示》。至此,黄海松一条线的“追烈”工作,在呈报层面圆满地走完了程序。
(待续)□融媒体记者包国平 李庆彬 通 讯 员冷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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