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从2018年1月至2020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重点打击: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滩涂养殖、沿江水域港区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房屋装修、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举报方式:1、信件举报,请函至市扫黑办:如皋工业园区(如城街道)长宁路100号市综治中心412室;2、电子邮箱举报:rgzzb@126.com;3、电话举报:0513-87190182(工作时间);4、现场举报:市扫黑办。
中共如皋市委政法委员会
如皋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点定位 精准打击
我市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系统谋划、周密部署、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成果初步显现。一是组织领导明显加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斗争,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批示。全市基本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政法机关主动作为、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态势。二是工作成果愈发显著。省挂牌督办的我市两起涉黑涉恶案件即将进行宣判。各镇(区、街道)、各成员单位能够定期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建立起了常态化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机制。扫黑除恶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有了明显提升,对边缘分子的震慑力得到了增强。三是群众基础更加牢固。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整治,调整了一批不合格不胜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村(社区)“两委”班子人员进行了过滤筛查,根据统计结果,进行评议。坚决将村(社区)“两委”班子人员中的“村霸”、涉黑涉恶人员清除出去,让村(社区)“两委”全体人员代表更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下一步,要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短板弱项,坚持“面上抓平衡、点上求打深”,锁定主攻方向,完善策略方法,加大攻坚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土壤,扩大斗争战果。
❶ 领悟精神,强化担当,确保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更加坚实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深挖根治、全面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攻坚突破,努力以优异的成绩交出一份优秀的答卷。
【特点之一】 迅速落实上级的新精神新要求。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省委近期专门下发了2019年工作要点和督导责任分解。随着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化,上级的要求越来越高,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各单位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不能有丝毫懈怠。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旗帜鲜明地做到“三个坚决”:坚决防止“无黑可扫、无恶可除、无乱可治”的盲目乐观思想,坚决消除“扫黑”与“打黑”的认识盲区,坚决防止非“黑恶乱”问题向专项斗争“人为拔高凑数”的倾向,真正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考验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特点之二】 紧密关注黑恶势力犯罪的新趋势新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黑恶势力的隐蔽性越来越强,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在发生改变,发现和打击难度加大。外部特征与传统有所不同,通信设备的迅速普及,沟通方式的丰富多元,嫌疑人虽表面是松散、分散的个体,但通过微信、QQ等通信手段,上下串联,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一定的团伙。同时黑恶势力向经济领域渗透较深。南通市打掉的涉黑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中,有8个是公司化运营的犯罪组织,涉及装潢、拆迁、财务、信息咨询等领域。犯罪手段趋向软暴力化,嫌疑人采取堵锁眼、喷油漆、砸玻璃、放哀乐等软暴力手段讨要非法债务,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属心理严重创伤;在企业、店铺门前静坐,扰乱正常经营秩序,对沿街企业、店面实施敲诈。“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方式明显,嫌疑人采用欺诈手段订立借款合同,设立明显过高的违约金,故意造成借款人逾期,胁迫借新还旧,伪造银行流水等一系列非法手段虚增债务。
【特点之三】 加快谋划符合部门特征的新点子新思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体机关部门人人有责,各成员单位、各镇(区、街道)是重中之重。黑恶势力犯罪的新特点新变化,增加了防范、打击难度,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应对,及时调整思路,结合部门特征,结合分管工作,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既要重拳出击,做到“快、准、狠”,形成“雷霆之势”,也要注意方式手段,长期追踪、科学研判、果断出手,务求连根拔起、一网打尽。
❷ 对准靶心,优化举措,确保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更有成效
要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重点关注新兴领域、网络空间,全力侦办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同时深挖幕后、毁网破伞,狠抓纵深推进,提升斗争实效,为夺取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举措之一】 狠抓黑恶线索摸排。黑恶线索是专项斗争的源头基础,必须始终抓紧抓实。市扫黑办牵头,以公安机关为主、职能部门参与,开展整治“五霸”(村霸、土霸、钱霸、水霸、市霸)、“十黑”(黑旅游、黑场所、黑物业、黑保安、黑物流、黑中介、黑贷款、黑传销、黑出租、黑窝点)专项行动。拓宽线索来源。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利用举报信箱、网站、电话等多种方式获取线索,做好举报人保密工作,保障举报人安全,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零线索”“零案件”的重点领域职能部门,要主动组织开展新一轮的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真正见底。政法各部门要主动挖掘,加强对相关刑事、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的梳理串并,深挖细查线索,决不放过任何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强化线索核查。公安局要配齐配强力量,健全制度,规范运行,扎实做好线索甄别分类、核查确认、结果反馈等工作。对已有线索加大核查力度,对重点线索紧盯不放。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涉黑涉恶犯罪规律特点及行为表现进行深入研究,准确把握黑恶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规范线索管理。对各类线索,要建立核查管理台账,逐一建档、逐一核查、分类处置,对涉黑涉恶的,要迅速侦办,依法严惩;对涉“保护伞”涉基层“两委”班子的,要按程序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核查处理;对涉相关行业、领域的,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坐大成势。
【举措之二】 彻查涉黑涉恶案件。提升执法办案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校园贷”、“套路贷”、“软暴力”等新型犯罪研究,强化执法办案培训、类案指导和庭审直播,建立全市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培养专门办案力量,着力提升新型犯罪打击能力和审判水平。建立协调会商衔接机制。定期召开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加强侦查与起诉、审判环节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好证据的收集、固定、完善工作,不断提高打击质量、力度、效率。要推行涉黑案件和涉恶集团犯罪案件“院庭长办案制”,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斩断黑恶势力经济链条。坚持快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查缴力度,开展涉黑涉恶犯罪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确保财产查控见底、强制执行措施到位,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举措之三】 深挖“保护伞”“关系网”。加大破“网”毁“伞”力度,对涉黑涉恶案件严查“关系网”“保护伞”,全面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深挖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失职渎职问题,推动“扫黑除恶”“破网毁伞”“问责追责”同步推进。对政法干警不担当、不作为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要及时查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积极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努力做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畅通渠道形成机制。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双向反馈机制,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对“保护伞”问题线索和涉黑涉恶案件同步侦办机制。对没有发现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建立公检法“三长”签字背书、同级扫黑办组织核查机制,加大办案指导、督办和问责力度,不让任何“保护伞”逃脱党纪法规制裁。严把尺度依法处理。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共同下发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10种具体情形及“保护伞”认定、处理标准,严格区分一般性腐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界限,既不人为拔高、也不人为降格,确保依纪依法处理。
【举措之四】 严控黑恶势力再滋生。抓好源头管控。坚持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的原则,深入推进重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社会闲散人员、赌博放贷为业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确保全部在管在控,切实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将专项斗争与日常执法、源头监管等有机融合。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及时发现问题,主动消除隐患。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确保扫黑、除恶、治乱协同推进,切实形成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建强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人员常态化联审制度,坚决把涉黑涉恶人员挡在门外、混进来的人员要坚决清除出去。更好地发挥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织密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的天罗地网,不断增强防范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❸ 齐抓共管,强化联动,确保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更具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关键阶段,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狠抓组织推进,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我市专项斗争绩效持续位居南通市前列。
【推进之一】 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对照中央督导组的督导工作的“六个围绕、六个重点”,不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第一责任、政法机关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省委明确的“八项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迅速整改,确保高分通过中央、省专项督导。政法机关要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各条线要对各自领域内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推进之二】 强化整体联动。政法机关之间、政法机关内部各警种(庭、处)之间、政法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都要加强沟通、及时互通,完善落实案情通报等机制,确保面上情况全时掌控、问题不足及时弥补。要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机制,持续保持强大攻势。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至同级扫黑办、上级条线部门。
【推进之三】 注重发动群众。把党的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深入群众宣传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各级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文件、重要指示、重要部署。广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黑恶犯罪的界定标准等等,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坚定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让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专项斗争,积极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重、压力大、涉及面广,我们必须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扎实的作风、更严格的要求、更有力的举措,紧扣重点任务清单和责任分解表,逐项对标找差,查漏补缺,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以优异成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供稿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扶正压邪 毁网破伞
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
市纪委、监委
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工作中,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2018年5月上旬,市纪委、监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3月,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扫黑除恶的最新要求,如皋市纪委迅速于2019年3月6日召开常委会,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史有根同志任组长,市纪委、监委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案管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巡察办为成员单位。近期,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的通知》最新要求,强化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专项办公室建设,明确由第三纪检监察室专门负责指导协调和查办督办工作。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围绕以下5个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和责任心,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如皋廉政网、“雉水清莲”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着力营造浓烈舆论氛围,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群众知晓率、参与度,打一场新时期“人民战争”。通过持久的宣传发动,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无处藏身。
3.持续保持审查调查力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强化精准打击,坚决“毁网破伞”,做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将根据上级纪委、监委的要求,加大对公安机关已查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保护伞”线索的挖掘力度,做到涉黑涉恶案件主要成员提审一个不漏、涉黑涉恶案件案卷阅卷一本不漏、涉黑涉恶案件办案人员找谈一个不漏,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涉黑涉恶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或者“保护伞”问题线索。
5.严肃实施问责追责。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重拳出击 精准打击
市公安局展开凌厉攻势扫黑除恶
市公安局
近年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市委、市政府及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以“依法严惩、深挖彻查、打透扫尽”为主线,不断调高政治站位强势推进专项斗争,一以贯之地狠抓线索核查、专案打击、支撑保障等工作,持续释放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涉黑涉恶刑案成员261名,破案315起,组织专班攻坚突破“10.31”、“9.16”、“1.10”、“12.24”等重大案件。全市刑事、治安案件发案同比分别下降6.9%和7.4%,涉赌类警情同比下降13%,讨债类警情同比下降24.8%。
一以贯之狠抓线索处置 确保高标核查有成效
全市公安机关将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处置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从严线索交办流转、核查反馈,确保每一条线索都核查处置到位。一是优化完善线索核查机制。在市局层面,线索核查由专项办总负责,涉黑类重大线索由专项办组织核查。在派出所层面,成立专门的线索核查专班,由所长具体负责,安排专人扎口对接市局专项办转递的线索核查指令。二是严格线索核查反馈要求。由派出所负责的一般线索核查反馈严格执行承办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三长”负责制。三是突出做好重点线索深度经营。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由专项办牵头组织情报、技侦、网安等部门深度经营,充分运用技术侦控等手段,全面开展侦查经营和外围调查,待全面查清涉案人员、违法案件后,再组织精干力量集中统一收网。
一以贯之狠抓专案打击 确保凌厉攻势有威慑
市公安局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展开凌厉斗争攻势。一是强化专案专办。在案件线索经营成熟的基础上,果断成立专案组攻坚突破。今年以来,在侦两起涉及套路贷犯罪恶势力专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4名犯罪嫌疑人已由监视居住转刑事拘留,目前还有4名犯罪嫌疑人在执行监视居住。二是强化现案侦破。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创造性实行片区联办机制,对现行九类涉恶案件,立足辖区派出所,集中周边警力组织专案侦办。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立九类涉恶案件95起,破76起,破案率达80%。三是强化重点管控。组织对日常工作中掌握的、群众反映的开设赌场、赌场放贷、代人讨债、村霸地霸等有涉黑涉恶嫌疑的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梳理,逐一研判,共梳理出61名有涉恶前科重点人员并纳入重点人员进行动态管控。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11名,被列为重点经营1名,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3名。
一以贯之狠抓支撑保障 确保纵深推进有力量
市公安局从警力、资源等多方面为专项斗争提供全方位的支撑保障。一是突出警力供给。今年初,市公安局通过内部挖潜,抽调40名警力组成专案组同时对两个专案进行侦查,加之实体化运作的扫黑专项办,相关专业警种专人负责情报、网侦等技术支援,全局常态稳定有超过80余人的警力从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二是突出学习培训。在去年组织多轮次培训的基础上,今年组织法制等部门研究汇编了《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用手册》并印发全警供学习掌握。在组建专案组伊始由业务骨干进行封闭业务培训,提高专案组民警业务能力。三是突出督导考评。市公安局新成立深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综合运用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督导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全市公安机关专项斗争质效进行全面督导。同时安排专项办指导各派出所线索摸排、线索核查、案件侦办等工作,正在修订完善对基层所队专项斗争绩效考核办法,倒逼斗争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积极作为 整体联动
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人民检察院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关键之年,是黑恶势力企图隐身变色、躲避锋芒的“蛰伏之年”,也是扫黑除恶难度累积、瓶颈显现的“攻坚之年”。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市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及上级检察院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为期三年工作目标,紧扣“深挖根治”这个阶段性目标要求,分阶段、分领域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在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办案质效、彰显监督效果、聚力社会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
压实政治责任,提升政治站位,以更高担当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发展。进一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将其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主动作为,认真履职。 找准职能定位,聚焦办案质效,以更高标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发展。 强化全盘思维,集聚工作合力,以更高层次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发展。统筹好各方资源力量,聚焦主攻方向,延伸工作职能,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良好局面。
一是全面加强全维联动。一方面强化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争取上级院支持,在重要办案节点及时请示汇报,争取上级检察机关业务指导,把案件办准、办好、办扎实。另一方面在市委统一领导和市扫黑办统一协调下,进一步加强与专项斗争各成员部门协调联动,共同研究解决罪名认定、证据标准等疑难问题,统一办案思想和标准。
二是牢牢把好“毁网破伞”主攻方向。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的指示精神,把毁掉“关系网”、破除“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对检察机关有充当“保护伞”的,将坚持刀刃向内,清理门户。办案中注重对“保护伞”线索的挖掘,优化讯问策略,在提讯时必须讯问“是否有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保护伞’”的问题并记录,审结报告中也应作为必选项作出说明。窗口部门接待信访群众时应全面询问并在笔录中载明相关线索。对近年来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举报、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案件,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涉及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三是积极有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涉黑涉恶典型案件的发生,无论是从犯罪主体、犯罪场所,还是犯罪时间、犯罪形式等方面都有其规律性和特殊性。通过对涉黑涉恶犯罪规律性和特殊性的深入研究和把握,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发挥检察建议功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协助党委政府推动解决黑恶势力背后的行业管理漏洞,并建立检察建议跟踪制度,及时掌握建议采纳、落实情况以及未被采纳原因,定期总结分析,提高建议质量。
四是有力增强宣传攻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要打好实体仗,还要打好舆论仗。我们将持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充分利用好政法网络新媒体矩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效果,充分展示“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定期更新完善本院微信公众号扫黑除恶专栏,及时进行案情通报、时势宣传。
持续发力 固本清源
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市委组织部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组织部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巩固基层政权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为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工作制度的通知》,市级层面已对相关镇的村(社区)“两委”正职进行了联合审查;完成对相关村(社区)“两委”成员违纪违法情况的排查,调整不合格不胜任村党组织书记1人;按月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村“两委”成员联审统计表》《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统计表》。一是强化日常联审,抓实预警管控。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坚决清理出去。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工作制度,在调整村(社区)干部时,坚持“五选七不选”,统一征求纪检、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意见,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切实提高村(社区)“两委”班子整体素质。二是坚持管培结合,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深入了解村干部队伍现状,继续实施“头雁工程”“群雁孵化工程”,强化村干部管理及后备干部培养,加大从本村(社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生、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和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中选拔选派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力度,拓宽源头活水。三是保持信息联通,抓严党员管理。健全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定期会同纪委监委、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排查通报涉嫌违纪违法党员相关信息,并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力促村干部队伍风清气正。
严格落实镇(区、街道)党(工)委书记“三单双评”,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旗帜鲜明地抓基层夯基础。一季度共收到责任清单14份、问题清单37条、整改清单14份;持续巩固党建标准化“9+X”体系建设,全市村(社区)阵地建设已基本达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稳步提升。以村(社区)党建标准化全国试点为抓手,严格落实镇村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述职考评制度,常态化开展督查暗访活动,加大考核力度,为铲除黑恶势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市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凝聚打击涉黑涉恶合力
市人民法院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如皋法院积极响应,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时、势、责”,高站位、快落实、精审判、建机制、重宣传,打击犯罪,努力为建设平安美丽如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8年法院新收刑事案件751件,同比上升8.68%,结案754件,同比上升8.18%,判处罪犯1035人。其中审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罪共39件、69人。
今年,市法院围绕“扫黑除恶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总体目标,切实落实中央、省、市等上级部门的部署,紧扣“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补足短板,攻坚克难,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党组一班人统一认识,勇于担当“主力军”的重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人人都是责任人,分解落实责任清单任务,将扫黑除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围绕重点,常研究、常部署、狠抓落实,将市扫黑办和上级院的要求落地见效。
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汇聚打击合力。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完善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继续指派专人对接公安在侦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及时了解案件立案、侦查、起诉情况,认真阅卷、共同研讨,依法指导公安侦查证据收集思路,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起诉前,为审理打好基础,确保打击的效果和质量。加强与纪委、组织部门的信息沟通,畅通关系网、保护伞线索的移送通道,在反腐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进一步加大案件审理力度,形成打击效应。重点推进两起省级督办案件的审理,主动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寻求指导,严格依法适用法律,综合运用追缴、罚金等财产处罚,加大对黑恶势力的财产处罚力度,解决其犯罪的经济根源,确保社会效果。
进一步明确打击重点,全面排查线索。对近三年来的审理执行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再回头看,民事案件中对一人多起的“职业放贷人”案件,是否存在暴力讨债、软暴力催收、恶意放贷等线索;刑事案件重点关注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案件中,是否有黑恶势力操纵参与,是否在行业或地域形成影响,是否存在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在立案环节,提供制式承诺书,让当事人自己检讨在民间借贷中行为的合法性,以便发现套路贷或虚假诉讼犯罪线索,体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无缝化,做到不留死角。
进一步加大拒执罪的追究力度,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针对执行案件居高不下的压力,解决执行困境,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加大拒执罪的追究力度,与公安、检察及上级法院建立完善沟通机制,形成统一意见,规范法律适用,协调公检两家对该罪追究的办案节奏,力争将本院移送公安侦查的三件拒执案件进行审理判决,并做好宣传,营造打击拒执罪的宣传氛围,净化社会执法环境。
强化责任担当 发挥职能作用
市司法局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司法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强化责任担当,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推进有力。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及时贯彻学习中央、省和南通市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加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市法宣办牵头,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 重点人群,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第四届“4·8司法日”联动服务宣传、司法开放日、法律服务大走访系列活动,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汇聚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组织排查金融类、非法集资类、环保类矛盾纠纷1305次,共受理调处三类纠纷182件,调处成功132件。
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员管控。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对涉黑性质罪犯从严管控,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将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情况作为重要矫情,纳入日巡查和每月研判,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一律执行必接必送制度。目前,我市特殊人群教育管控工作到位,未发现特殊人群涉黑涉恶犯罪及犯罪线索。
引导律师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市律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涉黑涉恶人员刑事辩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积极参与,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抓实,确保斗争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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