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一旦扎根,城市就会充盈幸福的芬芳。在宿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二个年头里,勤劳质朴、崇德向善的宿迁人像执着勤奋的画家,在这片热土上,不知疲倦地创作着:林立的楼房鳞次栉比,四通八达的道路像输送血液的“血管”,纵横交错着把各大功能区连接起来,大片大片的绿色植被镶嵌在建筑物和街区的空白处,让这幅画卷更加养眼。
除了这些看得见的点点滴滴,宿迁的变化还体现在看不见的方方面面。在创城这段艰辛而又美好的旅途中,全体市民都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创城,凝聚了社会的合力
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最高综合性荣誉,“全国文明城市”的评比标准囊括了一个城市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等诸多环境,涉及党委、政府在政治、经济、生态等方方面面的工作。这意味着,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
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推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总抓手,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从组织、目标、责任等关键环节入手,研究出台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保障机制,牢牢把握创建工作主动权。在组织机制上,我市专门成立市、区两级创建工作指挥部,统筹推进城市管理和环境整治,确保创建工作按计划扎实开展;在推进机制上,构建市区联动、统一标准、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同时,坚持与五城同创、三创联动相结合,将文明城市创建融入创建大局,紧盯创建目标,突破创建重点,形成各项创建相互支撑、协同并进的生动局面。此外,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相结合,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牛鼻子”,通过教育、卫生、文体、购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实现了城市功能与文明创建同步完善、同步提升。“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是我市创城工作的出发点,为此,我市秉承“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理念,将创建触角延伸到市民日常生活的各领域,集中推进精品游园、街头绿地、便民设施等项目建设,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变成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过程,在改善环境中提高市民幸福感、满意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不仅管好各自的“一亩三分地”,在优化生态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还协同协作、相互扶持,将涓涓细流汇成了创城的强大动力。
创城,丰富了城市的内涵
“将创建活动与提升城市内涵、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市民素质有机结合,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结合宿迁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推进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在6月份召开的全省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上,市委书记魏国强阐述了创建活动对城市发展的意义。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高瞻远瞩的决策部署,又是脚踏实地的民生工程。
由于起步晚、底子薄,宿迁的基础条件滞后、历史欠账较多。为了让我们共同生活的城市更加整洁靓丽,我市始终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找“短板”、挖“死角”,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文明城市创建的硬件支撑,使城市变得更加宜居。
从看不见的地方做起。既注重看得见、摸得着的“面子”工程建设,更重视管网等看不见、摸不着的“里子”功能配套,市区共完成雨污分流区域面积127平方公里,新建(改造)管网达560公里,基本实现“雨停路干”。
从基础性的工程建起。持续推进交通设施项目,新改建港湾式公交站台420个,新开辟公交线路41条,候车时间缩短到10分钟左右;建设50个站点、投放1000辆公共自行车,市民出行更加绿色、便捷。加快环卫设施建设,新增压缩式垃圾中转站3座,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5%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城市环境更加整洁。
从群众身边的小事抓起。积极实施“可感化”民生实事项目,新建改造停车场、标准化菜市场、特色餐饮街区、社区服务中心以及公共停车场等一批公共设施,建成遮阳棚、跳蚤市场等一批便民设施,城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三类以上水冲式公厕标准且免费开放,群众生活更加方便、舒心。
创城,唤起了道德的共鸣
没有文明的市民,就没有文明的城市。
在我们的身边,一些默默无闻的人以善行义举,荡涤着人心,改变着世风,他们在宿迁大地传递了有形的正能量,使理性的核心价值体系变得更加具体而生动。也正是这群身边的好人,唤起了我们每个人身上的道德共鸣,共同构筑了心中的道德高地。
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道德典型选树,引领向上向善力量。在迈向文明的进程中,我市坚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揽,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狠抓政治品德、思想道德、为政官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五德”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弘扬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
好人受尊崇,才会被效仿。只有让“好人有好报”,才能激发更多的人见贤思齐,愿意做好事、敢于做好事、勤于做好事。为确保典型常推常新,我市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村镇等层级单位广泛设立“善行义举榜”,按季度评选、发布上榜人物,同时在媒体开设“善行宿迁”、“寻找身边的感动”等专栏,发动市民推荐好人;为确保典型立得牢,我市还成立了市、县(区)“身边好人”评审领导小组,出台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动态管理负面清单,对典型进行审核、把关、跟踪、回访;为确保典型叫得响,我市依托道德讲堂、车载电视、各类场馆等载体,通过举办报告会、文艺演出、事迹展览展播、微电影,制作道德模范连环画和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使模范的高尚精神、优秀品质和先进事迹家喻户晓,提高他们的社会“知名度”。为确保典型无后顾之忧,我市还出台“善报好人”慈善救助办法和见义勇为奖励办法,提高帮扶奖励标准;同时建立困难典型联系帮扶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慰问落实困难救助和帮扶。
一个人的正能量可以照亮一个角落,一群人的正能量能温暖一座城市。“无论是‘中国好人’‘江苏好人’还是‘宿迁好人’,都是宿迁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宿迁厚重历史文化积淀的客观反映,是中华优秀文化基因和道德风尚在当代社会的展示,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活典型,是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榜样。”市文明办一位负责人认为,市民文明素质决定着城市文明程度,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近年来,我市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实现“社会文明程度高”的重要抓手,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把创建“文明城”与培育“文明人”有机结合起来,从小事抓起,从日常抓起,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促进市民素质与城市文明同步提升。(郭言 张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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