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讯 21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通市崇川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储俊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储俊以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储俊,今年56岁,江苏海安人,大学文化。去年因涉嫌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4月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储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近130万元,其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退出全部赃款,法院遂酌情从轻处罚。 (古林 丁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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