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23年的如皋嫌犯认罪,却提出刑期多算了6天

  11月3日讯  23年前,如皋男子吕某伙同他人窃走当地一家木材商铺3万元“巨款”。23年后,这起跨越世纪的盗窃大案尘埃落定:吕某终落法网,认罪服法。然而,已在监狱接受改造的他对自己的刑期计算提出异议,认为法院多算了6天。近日,经如皋市检察院支持申诉,法院对吕某的刑期作出纠正。

  逃亡23年终落法网67岁的吕某系一名服刑人员。1993年3月,吕某伙同曹家兄弟(二人均已被刑处)窜至如皋市一家木材商铺,盗窃3万余元后逃跑,从此杳无音信。为逃避追捕,吕某先后窜至新疆的石河子、克拉玛依、江苏的常熟市、昆山市以及上海市,后在连云港定居。其间,吕某与家人断绝联系,靠打零工维持生活。20多年来,如皋市公安局石庄派出所一直对吕某进行上网追逃。在一次调解吕家邻里矛盾时,办案民警无意中从邻居口中得知“几年前,有人在张家港曾经见过吕某”,办案民警于是大胆假设、顺藤摸瓜,最终锁定张家港为吕某藏匿地点,并于今年2月25日将吕某抓获归案。

  6月27日,经如皋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提起公诉,如皋市法院一锤定音,作出了这场迟到了23年的判决:吕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3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责令退回未退赃款发还被害人。

  对刑期计算提出异议吕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本应在监狱接受教育,安心改造,没想到却递上了一纸申诉书。7月8日,正在监狱服刑的吕某向如皋市检察院监所科检察官提出申诉。他认为自己的刑期应从2016年2月25日开始计算,而非从2016年3月2日开始计算,刑期多算了6天。

  检方支持申诉,刑期获纠正该院控申科检察官受理此案后,一方面到申诉人吕某服刑的监狱书面告知其可以委托律师参与和代理其申诉案件,另一方面着重对2016年2月25日至3月2日期间吕某的人身自由是否遭到限制进行调查。经立案复查查明,吕某于2016年2月25日被抓获后,因患病送医院治疗,直至3月2日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后送看守所羁押。治疗期间,相关人员对吕某进行了看管,其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如皋市检察院根据立案复查查明的事实,结合律师的意见,决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监督程序支持其申诉理由。

  9月14日,如皋市检察院控申检察官和参与申诉代理的刘律师一起至监狱共同答复申诉人吕某,并送达了支持其刑事申诉的法律文书。10月21日,如皋市法院经再审对刑期作出纠正,裁定刑期为2016年2月25日至2018年5月24日。得知法院裁定的吕某对检察机关所做的工作连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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