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车祸离世 海门法院17万元送到八旬老人手里

  10月25日讯  “本以为这笔钱就执行不到了,没想到在我们有生之年,法院居然帮我执行到位了,我死而无憾了……”昨天上午,海门法院执行局内,84岁的朱老汉和老伴泣不成声,两位老人的手里,紧紧地攥着执行干警递来的17万元的领款通知单。

  一切要从2014年4月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2014年4月17日,朱老汉的儿子朱某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朱老汉一家获得一笔不菲的赔偿金,正是这笔赔偿金,让家人间产生了间隙:朱老汉的儿媳陆某和孙女朱某,独吞了这笔赔偿金。两位老人气不过,一怒之下将儿媳、孙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赔偿金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2015年1月20日,海门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据此,儿媳陆某及孙女朱某应一次性给付朱老汉及老伴施某人民币17万元。签收调解书后,陆某、朱某想要独吞的一意孤行,甚至还变本加厉。陆某、朱某用欺骗性手段将朱老汉二人接到公证处做遗产房公证,口头承诺将房产卖掉后就把钱款全部还给两位老人。没想到,两套商品房卖掉,钱款却分文未见。此时,朱老汉才发现,自己又被欺骗了。2015年4月21日,朱老汉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当时老汉情绪几度失控,“儿子走在我前面,我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现在钱也被儿媳和孙女卷跑了,要是追不回来,我是真的死不瞑目啊。”

  “要尽全力执行到位!”执行伊始,执行局领导及承办法官相当重视,执行中,法院查封了两被执行人在海门市五港新村购置的新房产,但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除外,两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2015年7月16日及2016年2月4日,法院相继对被执行人陆某、朱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但两被执行人依旧和法律对抗着。

  “期间,申请人朱老汉和老伴多次到执行局询问案件,每到伤心处甚至还给局长和我们办案人员跪下,希望法院能为他主持公道。”参与执行的一位干警说到此情此景,非常难过。因为财产线索的中断和两被执行人极度抵抗到底的情绪,让案件陷入了僵局。执行局局长当机立断,将案件移送公安侦查,以拒执罪处理两被执行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公安侦查阶段,案件有了重大进展,两被执行人在海门市五港新村购置的新房产抵押权人施某在公安面前再也绷不住了,表示抵押是不存在的,他根本不是抵押权人。听到这个消息,执行干警立即将上述房产移送司法鉴定科进行评估,拍卖房产来执行本案。10月20日,在海门法院移送评估的第二天,两被执行人来到了执行局,主动履行了本案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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