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讯 因为对医生的诊疗方案不满,两名男子酒后在医院发起酒疯,一人挥拳疯狂殴打医生,一人竟还嚣张地掏出手机对施暴的全过程进行录像“取证”。12月15日,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性质恶劣的医闹案件并送达判决书,被告人吴某和王某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和一年四个月。王某“取证”的录像最终成为法庭对二人定罪量刑的犯罪证据。
今年6月26日晚间,吴某和王某在酒吧喝酒,期间吴某不慎把手摔破。次日凌晨,两人在朋友陪同下到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就诊。在护士站,两人遇到值班医生李某,遂要求李某对伤口进行缝合。李某表示,因为醉酒后不能打麻药,只能对伤口进行清洗包扎,待吴某酒醒后再实施缝合。吴某对此十分不满,认为医生故意刁难自己,张口辱骂李某,并和王某拿起护士站的病历本、台历砸向李某头部。待医生李某离开护士站,返回值班室试图取纱布为吴某包扎时,吴某尾随而至,不由分说对着李某头面部疯狂殴打。在此期间王某一直拿着手机全程录像,声称要对医生的不作为进行取证,并不断辱骂李某。在李某试图离开值班室时,王某将其拦住并关上值班室房门,任由吴某继续实施殴打,造成李某一颗牙齿当场被打脱落,另一颗牙齿牙根折断后被拔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庭审中,王某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认为李某的伤情并非其殴打造成,关上值班室房门阻止李某离开也是为了调解双方矛盾。而当法官当庭播放录像,询问王某在整起事件中有何调解行为时,王某哑口无言。
港闸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王某随意殴打、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吴某、王某二人共同犯罪,吴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结合二人此前均有因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劣迹,港闸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本案中,被害人的伤情虽然不是王某直接殴打造成,但纵观整个过程,王某一直在旁对被害人进行辱骂,并以取证为名对吴某殴打被害人的行为进行录像,客观上助长了吴某的犯罪心理,强化了施暴行为,其关门阻止被害人离开的行为更是直接参与了犯罪活动,两人构成刑法上的共同犯罪,应当按各自所起作用承担相应责任。”案件承办法官周勇强介绍说。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金琦 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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