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讯 一男子恶意使用信用卡透支近20万元,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规定的期限仍不予归还。近日,市中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被告人周某以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4年4月,周某向某商业银行申办了一张信用额度为2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卡。自2015年8月27日周某最后一次还款1.72万元人民币以来,截至2016年3月,周某名下的该信用卡因透支已累计欠款人民币232234.43元,其中本金199489.66元、利息17968.02元、滞纳金14776.75元。该银行工作人员多次以微信的方式向周某催收透支款项,但周某一直逃避还款。
2016年3月14日,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截至2016年3月31日,周某归还了透支本息人民币226000元,银行出具了谅解书。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