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院增设金融审判庭

  1月3日讯  记者从南通中院获悉,该院增设金融审判庭的申请获批并已于近日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该院金融案件从此实现了专业化审理。

  改革开放以来,南通民营经济发达,民间金融活跃,但由于金融体制改革滞后,民间资金投资难、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显现。与此同时,该院发现,2011年以来,南通两级法院船舶建造企业受案量仅占全市破产案件总量的3.4%,但涉案资产占破产案件资产总额达53.3%,债务总额占破产案件债务总额达59.9%。为此,去年3月,南通中院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法律问题及司法应对调研工作方案》,向市机构编制委提出设立独立编制的金融审判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申请,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积极支持。据南通市机构编制委批复,该庭为正科级建制的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责为审理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票据等金融商事案件及破产清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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