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2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要完善法治建设规划,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栗战书、王沪宁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报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2019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草案)》等文件稿。
会议指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以来,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履行责任,积极作为,推动委员会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委员会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落点实、效果好,一批涉及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深化,全面依法治国迈出新的步伐。
会议强调,法治建设规划,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全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大描绘了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贯彻新发展理念,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相适应,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协同,扎扎实实把全面依法治国推向前进,确保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会议指出,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会议强调,要以立法高质量发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适应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制定统一的外资基础性法律。对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地区相关立法授权工作要及早作出安排。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土地制度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立法项目要统筹考虑,立改废释并举。
会议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会议指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规范的程序、科学的决策维护重大公共利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要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制度环境上,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普法工作。对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重大安全问题,要拿出治本措施,对违法者用重典,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压实工作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中央依法治国委协调小组要发挥好作用,推动本领域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任务的协调、督促、检查、推动。督促检查要掌握正确方式方法,突出工作实效。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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